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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34章可有见过一个和尚么。……


第34章

        一切变故来得快突然,  那鬼婴前一刻嬉皮笑脸地吊在黑衣人手臂上『荡』秋千,扯长调子冲薛妤等人挑衅,下一刻就抱着条鲜血淋漓的手臂滚下来。

        没来得及反应,善殊蓄力已久的佛门镇鬼法门就如同春日绵雨般落在她身上,  她捆个结结。

        那鬼婴在谢宅中生长上百年,  看过那多人来人往,  是是非非,论起心智,  跟朝年这等年龄的不相上下。当下知道己流年不利,  出世就镇压,几番思索后眼珠子一转,叫不叫,动不动,  垂丧气耷拉起脑袋装可怜。

        可惜现在没谁理她,  唯一一个终于能腾出手来的,是刚她大言不惭挑衅过的九凤。

        鬼婴这低下,  下巴就一只纤纤柔夷猛的捏住,  力道大得能让她皮骨分家,她迫顺着力道抬,  正对上九凤那双微微往上挑着,似笑非笑的眼,  “长得水灵,一身细皮嫩肉的,装起来像模像样。”

        “来,你方对我喊的话再喊一遍。”

        大妖身来不羁,骨子里放『荡』惯,稍微收敛点神『色』是懒洋洋的没骨样的美人,  这挑起火气训人时,身上那点气势便一点就着似的“噌噌”往上升。

        那鬼婴睁大眼看着那双金『色』火炎占据的瞳仁,又因为周身死气封,当即脑子一懵,像是人当砸下一座山的重量,痛苦地闷哼出。

        这几日九凤跟着薛妤敛收『色』,跟苏允朝年等人闹闹的没个正形,但这猝不及防的一释放气息,直接叫离得远的轻罗和梁燕不由主地哆嗦起来——那是妖族刻在骨子里对顶级血脉的本能畏惧。

        离得最近的桃知伸半空阻止她动作的手掌跟着止不住颤颤。

        他看看己的手,半晌,又默默收回去。

        “什东西敢在我面前大呼小叫。”九凤经过云籁的死,又接连汇觉和鬼婴一前一后挑衅,满肚子火终于在此时逮着爆发,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照九凤的话说,她跟薛妤相安无事是两人身份相当,谁不压谁,又的对撞过,认可她的力。跟那些苏允小鬼是闹得玩,解解闷。跟普通人是根本没必要计较。

        可一个区区百年的小鬼,仗着一破灯短时间吸来的庞大灵力,又用里『妇』人的身躯做遮挡,愣生生在她耳边吱哇鬼叫大半夜,甚至屡次出言不逊,这怎忍?

        能忍得下去都不叫九凤。

        眼看那鬼婴九凤三两下揍得披散发,从喉咙里哼哧哼哧地喷气,桃知上前一步,颇有些无奈地开:“遥想。”

        “你别劝我。”察觉他在身后,九凤气势汹汹地回,身上那股大妖的气却怕伤人似的倏地往回收,“说什都不好使。”

        “薛妤姑娘和善殊姑娘都进去。”桃知生得清隽,音几乎是天生能浇灭人怒火的温柔:“我们毕竟是来处理那方士的。这鬼婴,你出过气,之后有她们来料理。”

        说起方士,九凤霎时又想那坦然承让借运之术出他手,又大摇大摆从她眼皮子底下走进院子的和尚。

        她两相权衡下,用力地捏捏鬼婴的下颚骨,阴恻恻地恐吓:“得这一回教训,进圣地大牢里时记得放乖一点,出生就该夹着尾巴做人,嗯?”

        说罢,她一甩手,趾高气扬地进那座闹得灯火通明的院子。

        洛彩的房里,薛妤和善殊一左一右,一个抵在床沿边的柱子上,一个站在房里的四方桌边,两人俱都沉默着,视线齐齐落在床沿边身着袈裟,手边落着禅杖的和尚身上。

        九凤兴师问罪来砍人的气势这凝重的氛围一压,神『色』莫名地侧下,朝薛妤看过去,问:“怎回事?”

        “不知道。”薛妤旧伤未好,又强行引发杀招留下鬼婴,此时脸『色』苍白如纸张,话语却仍是冷的,不近人情的回答和平时没什两样,“己看。”

        三人于是一齐看过去。

        那眉清目秀的和尚先前为引鬼婴出来不要命的往外散出灵力修为,在鬼婴引出来之后没停歇,那些金『色』光点如春风细雨般床榻上的姑娘一圈圈缠住,灵动柔和地她裹一个茧,只留下他握在掌中的几根手指。

        因为那些流光溢彩的佛光,一时之间,整间屋子竟现出一火树银花的『迷』离美感来。

        随着这样的变化,半跪在床沿前的汇觉像是抽干血肉,那张十分具有『迷』『惑』『性』,根本看不出年龄的俊俏脸庞上属于人的血『色』慢慢消散。

        即使这样,他仍抖抖肩,身体中的积蕴不遗余力地抖落出来,最后,淌出的灵力甚至已经不完全是金『色』,是一掺杂鲜血的惨红,像极四月天里漫天绚烂的晚霞。

        薛妤和九凤说底都不懂佛门功法,于是纷纷看向善殊。

        善殊像是受什震撼似的,扯扯唇苦笑着看向她们,解释道:“我们佛门修行跟常人不一样,早期驱恶鬼,渡亡魂,平怨气,每做一件善事,便一件功德。”

        “他早期既然能北荒看中,必定做过不少善事,按照常理,之后他堕邪道,修恶术,这些算恶业。善与恶功过相抵,他其尚有一线生机,即使死亡,能功入轮回。”

        “可他抱必死之心,好的留给洛彩姑娘,坏的给己。”

        从此再无来生。

        “与云籁姑娘当日所作所为有异曲同工之处,佛门功法与日月花皆以善为本,只不过他这个方式更霸道些。云籁姑娘能留下一颗妖珠,日后便有无限可能,他这样一来,什都留不下。”

        此时,汇觉的身形已经薄得像层纸,因为那一层茧的缘故,他已经看不洛彩的脸,于是更用力地去握她的手,捏得那几根娇养出来,水葱一样的指泛出反常的白。

        他像是终于抓住什似的,很轻地滑动下眼珠,轻轻吐出一气:“从前啊。”

        从前啊。

        一千多年前,他不叫汇觉,只是个初出茅庐,下山出寺,四处历练攒功德的小和尚。

        他背着那点聊胜有无的行囊,怀着少年一腔义气和对外界的向往预备斩妖除魔,保百姓安定,走一半,发现只偷偷『摸』『摸』跟下山的小狐狸。

        “素『色』,我跟你说过,山下很危险,你不能再跟着我。”

        汇觉跨上几层长苔藓的石板街,三下两下那只知道己发现,索『性』窝不挪动的纯白小狐狸捞起来坐端正,顶着张年轻俊秀的脸,话却是颇有其事的严肃:“我有时连己都保护不好,怎照顾你?”

        小狐狸突然在他眼前化出人形来,是个眉目灵动,五官精致美艳的小姑娘。她矮他一,就非得站上高的那层石街张扬气势:“我不需要你保护,我可以保护你,我可是妖!”

        素『色』在青山寺后山长大,跟一群深入浅出的僧人们生活在一起,没机见识凡尘。她只看过几回话本,什没记住,只记住妖是强大神秘的生物,山下的人谈之『色』变,个个惧怕。

        因此那句“我是妖”说得然骄傲。

        汇觉努力摆正脸,道:“不准去,再跟着我,我日后都不陪你玩。”

        于是小狐狸便只能每次在台阶上气急败坏地跺跺脚,看着甚至连少年都称不上的汇觉离开青山寺,时间一次比一次长,往往出去是暖融融的春日,回来时天已经冷下来。

        汇觉很争气,他律明是非,在佛法上的天资悟『性』极高,年纪轻轻就已在当地颇有望。主持对他抱有厚望,于是教他时更用心,更严格。

        他在寺里修行和下山除害这两生活中渐渐长大,容貌更出众,力更强大,一言一行都是令人信服的安心。

        人们对他的称呼从“小和尚”,变“小圣僧”。

        后山的狐狸却是那只狐狸,光长开倾国倾城的容貌,脑子仍停留在令人昏昏欲睡的阳光和生动有趣的话本里。

        一年冬,素『色』在没忍住,靠着一样追寻气息的法宝远远跟着汇觉下山,她东躲西藏,生怕他发现又毫不留情地赶回去。

        结果最后是他发现。

        瓢泼大雨中,破庙里横七倒八地歪着几根梁,里面经历过一场恶战,素『色』小心翼翼探着脑袋往里看的时候,汇觉正念着佛号收那只四处作怪的妖,手里尚往下滴着血迹。

        汇觉惊觉有人,以为是那妖的同伙,那一眼望过去时,眼里浮冰似的冷一下就小狐狸看懵。

        他在她记忆中,是小时候那般温的,软的,笑起来香甜极。

        那眼神,她从未在他身上看过。

        她垂丧气地走出来,以为挨一顿骂,谁知他只是慢条斯理地擦干净手,又细细看过她眉眼,见她形容虽然狼狈,但都是从山林中蹿出来的落魄,并没有受什欺负。

        “怕不怕?”他问。

        素『色』摇,仍记得蔫蔫气地讨好他:“我知道。你们只杀做坏事的妖。”

        跟都跟来,再她赶回去,这一路穷山恶水的,汇觉想来想去,在不放心,就她带在身边。

        枯燥的日子因为她的来变得生动有趣。

        人间红尘滚滚,远比小小的青山寺热闹。她仗着他在,更不顾忌,有时间就拉着他上街,要这个要那个,有时候知过分,看他隐隐忍耐的模样,并不吭,只用一双眼看着他。

        她早长祸国殃民的倾城颜『色』,眉眼间,是挡都挡不住的天生媚。她再那楚楚可怜一求,软着嗓音撒娇,周围人看汇觉时便用上一难以言喻的揶揄与量神『色』。

        或许是出来时间久,她于是知道己是个美人胚子,又正是这个年纪,常常在山水间捧着脸托着腮美滋滋欣赏己的容貌。末,非得凑在汇觉面前,问他漂不漂亮。

        这时候,汇觉往往面无神情,道:“出家人眼中,女『色』都是红粉骷髅,美与不美,分辨不出。”

        他不说,她不闹,就那捧着张脸看着他,大有一副要跟他比拼耐心的架势。

        他常常一睁眼,便能看她的长长的睫『毛』,一点丰满的唇,有眼尾一点点上扬的勾。可惜她不懂得利用己的诸般优势,时常胡『乱』故作姿态地『乱』用一通。

        可即使如此,哪怕汇觉遁入空门,不通情、欲,不以美丑辨人,不得不承认,她是极好看的。

        那美不仅在表面,是水一样的透进骨子里。

        人很难不她吸引。

        日子这样一天天过去,素『色』像是生根的尾巴,跟在他屁股后面不走。或许是因为长大,不他哄孩子一样的威胁放在心上,又或者是她太喜欢外面那样热闹的,可以和他游山玩水,吵吵闹闹的日子。

        时间长,素『色』少女心思,情窦初开,爱慕的对象是他,只可能是他。

        可这根本不可能。

        事情败『露』时,她一脸做错事的心慌,哽着音保证:“我知道你们的规矩,我们就,就像从前一样,好不好?”

        她第一次正用上乞求的语气,哭得脸上脂粉都花。

        汇觉一次那样冷着她,话说得决然果断:“这次回去,别再跟着我出来。”

        “素『色』,我没那好,你别喜欢我。”

        之后,他果说做,极少在她面前『露』面。事证明,以他当时的修为,要想躲着她,根本不是她那点三脚猫功夫可以追得上的。

        很快,青山寺上下迎来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汇觉圣地一位长老看上,破例纳入北荒,不日就要上佛洲继续深修。

        入北荒,那是何其荣耀的一件事。

        深夜,一只雪白的狐狸顺着窗子爬进来,在他房里化披散发丝的女子,她蜷着膝,像是知道他不想搭理她,连话都说得小心翼翼,吞吞吐吐:“我不喜欢你。”

        “汇觉,我不喜欢你。”

        “你别不理我,不。”

        汇觉听她一更胜一的哭腔,终究做不无动于衷,他面无神情地坐起身,面向她,问:“不喜欢?”

        “不喜欢,不喜欢。”她见他终于肯说话,一叠地应,眼睛亮亮的,像是水洗过,“我听他们说,你要入圣地,那我、我日后变厉害,可以去找你吗?”

        汇觉想她那数十年如一日不变的软趴趴招数,忍不住扯下唇,道:“变厉害再说。”

        她却像是得什保证似的,抿着唇笑起来,语气又轻又软:“你答应我啊,你答应的啊,不许食言,不许不理我。”

        那夜最后,她得他的回答,欢天喜地地化作原形跑入山野。

        那个时候,他没想,想不,那竟是最后一面。

        就在他进圣地的前十天,她在他身边留着的灯突然灭,他当时正在练字,见那灯的变化,手中的笔“当”的一下落在素白的纸张上。

        从他年,少有那样不沉稳的时候,可那日他奔向后山时,步子踉踉跄跄,跌跌撞撞,手和脚都是软的。

        那样多的血,从她狐狸窝里流出来,她仅撑着最后一气,像是在等他来。

        现场几乎无法遮蔽的气息和痕迹,几乎在明明白白告诉他,他那对他严厉有加的师父,绝不容许有人动摇他的道心,终于忍无可忍对素『色』下死手。

        小狐狸一生天烂漫,气息干净得跟白纸似的,甚至好长一段时间跟着他吃斋念佛,不论对谁,都没有过半分坏心,仅仅因为一句喜欢,仅仅因为喜欢他,就得死。

        她倒在他怀里,血『色』尽失,像是知道己生命尽,她没说是谁动的手,没跟他告状,没跟他呼疼,她前所未有的听话、乖巧,只是执拗地一遍遍重申:“我、喜欢。”

        “我那天,骗你的。”她拉着他的袖子,委屈地淌眼泪:“就是很喜欢。”

        她说,如果有来世,她不想当妖,她要当人,那样,就能离他更近一点。

        不用每夜『色』降临就回湿漉漉的狐狸洞,不用在他不理她的时候束手无策,连见一面都艰难。

        不用在一起,就是近一点,再近一点就好。

        小狐狸死在心上人的怀里,那是他第一次抱她。于是她闭眼前看天空的最后一眼,都觉得云是亮的,风是清的,阳光是暖的,这个世界都是亮堂堂的。

        汇觉带着那颗妖珠,离开青山寺,没有接着除魔卫道,没有去圣地。

        他混入人海,在红尘中流浪,有时候走着走着,觉得她就跟在身后,清清脆脆地央着他去买那些稀奇古怪,只有小孩子爱吃的甜食。

        时间越久,他就越想念她。

        他固执己见,疯似的收集诸多歪门邪道的术法。

        数百年,上千年的时间从指间淌过,他越发阴晴不定,喜怒无常,他一时兴起追杀『乱』造杀孽的妖物,又在转眼间想起哪家人家曾帮过他和小狐狸,下一刻就借运术这样阴损的法子交他们手中。

        曾经令圣地都忍不住起接纳之的天骄少年,变人们中颇为忌惮的“妖僧”。

        不知浑浑噩噩不知多少年,谁知竟叫汇觉找个用妖珠投生的方法,不,或者说,是有人主动找上门。

        可那都不重要。

        他大半数修为注入妖珠,令其投生在人间一户普通人家,她的父母为她取个新名字,叫洛彩。

        彩『色』的彩。

        她这一生果过得顺遂,闺中娇养,有一个从小玩大的少年陪着,及笄后他们顺理章亲。前世孤独至死的小狐狸终于等来一场有回应的感情,她依旧爱笑,笑起来明艳动人。

        她的夫君对她极好,说是精心呵护不为过。

        这个方法有两点忌讳,一是施法人永远不能出现在她面前,二是她二十五岁时有一场劫难,劫难过去,之后便是彻底,崭新的人生。

        于是那二十多年,汇觉暗地里守在她身边,看着她穿着大红嫁衣嫁人为妻,跟人琴瑟和鸣,情浓浓。

        他夜夜不能寐,眼前全是她灵动精致的眉眼,淌着泪说喜欢他,一眨眼,又是她和别的男子相携来的画面,几次刺激得发疯,酗酒,后又回隔壁默默守着她。

        他想,那时小狐狸流着泪说不喜欢他的时候,心里是不是像他今时今日一样酸涩,委屈,难过得要命。

        后来,他终于知道她这一世“命中大劫”是什。

        鬼婴出世,需以命换命。

        一千多年,他终于得以解脱。

        金光流淌最后一滴,汇觉颤着唇亲亲洛彩的指尖,一直从容不迫的人喉咙里终于有哽咽的破碎之音,他道:“我喜欢你。”

        很喜欢,很喜欢。

        那是一句迟千年的回应。

        可素『色』再听不。

        他们最后的结局,不过是她生,他死,两人死生不复相见。

        “睡一觉起来,以后什都是好的。”汇觉笑着松开她的手,任由金光她严严裹住,任由己像砂砾般消散在半空中。

        片刻后,洛彩睁开眼。

        她对上薛妤等人复杂的视线,又看看身处的环境,最后掀开身上的子坐起身来,颇有些不好思地问:“我这是怎?”

        “夫人这两日可有见过什和尚吗?”薛妤垂着眼,神情看不出什变化,试探般地问个早前问过的问题。

        洛彩仔细回想半天,摇摇,道:“不曾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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