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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节 普法式打官司(四)


  一个族老怒道:“宗宝,这不是你一个晚辈该说的话,我念你年幼无知,便不与你计较。”

  “关有德,你说说这事怎么办?”关伯益看了看关有德。

  关有德走了出来,指着黄氏道:“我为这个家受尽了苦,我是拼了命才活到今天的,是她!不守妇道,给我戴绿帽子,把我气成这样的……”

  关宗宝愤怒地吼了起来,“你还倒打一耙,不怕遭天谴吗?”

  关伯益也怒了,吼道:“住口!祖宗的颜面都被你们丢尽了,此事不许再提!”

  另一个族老出面劝道:“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说了也改变不了以前,便都不要再提了,今日只说往后的事情。”

  关有德趾高气昂地说:“从今往后,只要她肯对我好,往日的事情我一概不提。关宗宝,只要你叫我一声阿爸,我还是认你这个儿子。”

  黄氏道:“那我就对他好,只要他肯安安心心过日子,我也就原谅他这一回。”

  关宗宝气得直发笑,一句话都不想说。

  关伯益见火候到了,对黄氏道:“我知你家生活困难,从今日起,每月由族中支援一百斤粮食。既然官家插手此事,也不能折了官家的面子。官家即将在本乡开设一所农业技术学校,到时由族中出资,送关宗宝就学,如此安排可好?”

  黄氏自然是千恩万谢,关宗宝却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翌日,关宗宝偷偷去了九江大墟找到赵和宁,赵和宁听了之后也是气得不知所以,便拉着张家玉马不停蹄地找到黄氏问她原委。

  黄氏一副不想折腾的表情,哀怨地说:“我也是为了宝儿着想,即便我跟他离了,将来宝儿一样要养他,出了什么事情还是宝儿受着,倒不如我帮他挡着。”

  赵和宁道:“你要想避开他,简直不要太容易,现在元老院治下河清海晏,你母子二人远走高飞,就是去南洋讨生活也饿不死你们。”

  “哎,妹子,你不懂,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黄氏说着说着又哭了起来。

  “简直……简直……”赵和宁气得有些语无伦次,“我今日方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何意!”

  张家玉作为土著,倒是能理解黄氏的处境。但从内心而言,他还是希望黄氏能离开关有德开始新的生活。张家玉劝道:“婶子的处境我能理解,但你的选择实为不智之举。关有德的性子已经养成几十年,改不了了。”

  “对呀,狗改得了吃屎吗?你见过吗?”赵和宁气不打一处来,又无处发泄,便拉着张家玉狠狠地在他背上锤了几拳,打得张家玉直咧嘴。

  关宗宝问赵和宁:“那我阿妈的婚还能离吗?”

  赵和宁道:“离什么离啊!离婚是民事诉讼,需要有起诉人的,现在起诉人不想起诉了,难道还叫法官把他俩硬生生分开吗?”

  关宗宝叹了口气,直摇头。

  赵和宁用惋惜道:“你看着吧,她的苦日子还在后头呢!”

  任张家玉和赵和宁二人如何劝,黄氏也不为所动,态度甚至还越来越坚决。最后没办法,二人只好带着及其悲凉的心情回去了。

  赵和宁将经过一五一十地向张枭和李幺儿汇报了一遍,边说边叹气,“我真是搞不懂,她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脑子里装的都是屎吗?”

  李幺儿道:“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和宁,经过此事你应该有所成长。改变一个人的思想何其困难,尤其是成年人,要一个活了几十岁的人承认自己过去几十年的坚持都是错的,不啻于整个精神世界的崩塌!与其如此,不如一直错下去,至死方休。”

  “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不论自己做了什么样的错事,都能给自己找到借口,还要倒打一耙。”张枭又想起了之前刘大霖对陈子壮的评价,摇了摇头:“哎,真是为妇者轻视斯人之水火,即能从夫而兴,从夫而亡,其于妇道固未尝不背也。”

  又对赵和宁和张家玉道:“不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你们年轻人该做的事情,不必耿耿于怀。这世界上的不平和不公到处都有,不是靠着一腔热血就能马上改变的――改变世界是许多年许多人的努力。”

  张家玉道:“学生受教了!”

  赵和宁嘟囔道:“我搞这么大阵仗,十里八乡全都知道我这个妇联特派员要帮妇女做主,她倒好,现在直接撂挑子,真是太气人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张枭笑着说:“小和宁啊,别生气了,生气容易老。你们的宣传还是很有成效的嘛,黄氏不来还有曾氏,曾氏不来还有宋氏、丁氏,咱们接着奏乐接着舞!”

  说到底,黄氏的案子只是一个“典型”,没有黄“典型”也有李“典型”,总有大胆的冀望改变命运的人。离婚案这类案子在广东也不是头一次打了。

  张枭当即让人到四乡通知“放告”:定于六月十五日在九江墟进行县巡回法院举行案件审理。

  巫蛊案之后,法院系统在广东加强了司法建设。特别是“巡回审判”制度这两年在广东已经发展的非常成熟。南海、番禺两县的法院都建立了多个巡回审判庭。按照一定的周期在县内各墟市上审理案件。

  每到一地大约停留一周时间。主要是进行各种民事诉讼和轻微违法案件的简易审判。审判公开透明,审判的案子多是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事务。加之马锡五式审判法的广泛运用,尽可能的贴近民情民生。所以一经推广,很快就获得了很好的效果。可以说元老院最初的“普法”就是从巡回法庭开始的,毕竟多数百姓看不明白各种“普法小册子”,但是对审理案件的过程和最后法官的“总结陈述”却是耳闻目濡,印象深刻的。

  因为效果显著,也给了梁心虎等人全面健全两广地区法制的底气,毕竟现在各个法院的归化民法官大多是三个月短训班出身,只有极少数人是完小毕业之后又接受过两年芳草地司法培训班的法学教育的。

  巡回法庭审理的多是民事案件,特点是案情复杂,很难简单的套用法条――何况元老院修订来得《民法典》又是鸿篇巨制,别说是三个月速成培训班出来的归化民法官,就是法学会的元老们也不敢说自己对这部抄来得法典成竹在胸。

  在闹出许多不大不小的笑话之后,巡回审判也渐渐上了正规。这一方面是借鉴旧时空的先进经验,另一方面是梁心虎仿效当年朱元璋编《大诰》的法子,每月出版一次《典型判例》,这些案例有的是元老院在海南搞司法建设起累积下来的案例,有的是旧时空的案例。当然,具体选编哪些,主要是每个月对法官们审理的案件进行整理总结之后的结果,以确保案例能尽可能贴近现实。

  就他们目前审理情况看,本地最多的民事案件是财产纠纷,尤其是土地方面的。包括分家析产、租佃纠纷、土地归属……

  其中牵扯到土地的案情大多比较复杂,牵扯到许多“历史问题”。尤其是相关契据,大多年深日久,要么残缺不全,要么文字含糊,真伪难辨。这让法官们十分挠头。因为普通人对官府的契据所知甚少,全靠留用人员进行鉴别整理。

  为了避免此类留用人员的借机舞弊,他们是作为技术人员被集中安排在新设立的司法鉴定中心的,只负责鉴定材料,不对接具体的案件。

  尽管有了这个鉴定中心的帮助,涉及田产的案子依然是归化民法官们最头大的案子。就是梁心虎亲自出马审理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毕竟“以事实为依据”,但是这事实就是含混不清的,很多都没有文字材料左证,至于“人证”,实话说在乡党、同宗关系盛行的本时空实在不怎么可靠。有时候梁心虎和归化民法官们也只能来个“自由心证”。

  相比之下,离婚和析产这样的案件就显得“容易”多了,尤其是离婚案。一般而言,在本时空要打官司离异的,基本都是过不下去,可以说下了决心的。案情往往有很大的戏剧性,每次审理也特别受百姓们的瞩目,故而案情虽然简单,但是出于宣传的目的,审判反而比较细致。以期获得最好的“普法”效果。

  巡回法庭来到九江前一周,便由当地归化民干部贴出相关告示,欲打官司者提前准备相关的文字材料。此刻九江墟的街道上,茶馆里、客栈中,随处可见举着“代写诉状”布幡的讼师们,竞相招揽生意。

  因为本时空的文盲率很高,而打官司必写诉状,所以讼师们随着巡回法庭的足迹从原本的府城、县城迅速的扩散到了乡村地区。

  这些讼师们虽然没有学过“澳洲”法律,但是规则类的东西十分敏感,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几年下来,居然能熟门熟路的书写各种“澳洲”法律文书了。这让梁心虎也觉得十分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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