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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章 漏掉的线索


  “专案组没有走!”李大昌的手一哆嗦,酒壶里的酒倾洒出来。突然他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他这种人,对危险相当敏感。

  女人看到李大昌的样子,突然也紧张起来:“你说会不会……”

  李大昌强行按下心里的不安,“不会,我们处理的那么干净,怎么可能会被发现。”说完心不在焉的端起酒杯,一口喝光。接着,又倒了一杯。

  接下来两个人谁也没说话,只是低头吃着饭。吃着,吃着,李大昌放下筷子,站起身说道:“不行,我得走。”

  “你要去哪?”女人眼泪下来了。

  “不知道!”李大昌快速的翻箱倒柜找衣服,然后一股脑的都塞进了一个不大的兜子里,“我走了之后,如果有警察来抓我,你就告诉他们,乔家的灭门案就是我做的。但跟你没关系,这事你第二天才知道的。其他的什么都不要说,咬死了不知道就行。”

  女人的眼泪越流越多:“你走了,这个家怎么办,让我跟孩子怎么活啊。”

  李大昌说道:“该怎么活就怎么活。”说完一把搂住自己的女人,“我走了,除非被警察抓住,不然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回来了。把孩子照顾好,找个好人嫁了。”

  女人呜呜痛哭,抬起手不停的拍打着李大昌:“我怎么就鬼迷心窍的听了你的鬼话,做出了那么丧尽天良的事。”

  李大昌眼睛也红了,“好了,我走了。如果真有来生,我去找你。”说完推开女人,拎着兜子就往外走。可他刚走出外屋的门,然后整个身体就僵在那一动不动。

  刘海和老韩就站在院子里,而乡派出所民警还有专案组刑警,把前后院都包围了。除非李大昌会飞,想跑就不可能了。

  老韩笑着说道:“李大昌,你这是要去哪啊。”

  李大昌也笑了,没有说话,没有反抗,很光棍的把兜子一扔,举起了手。两名刑警过来,给李大昌戴上了手铐。

  这个夜晚很安静,李大昌的被抓,没有人知道。直到第二天,消息才在整个乡里传开。然后,所有人都一脸错愕,满眼的不敢相信。因为这几天,李大昌跟他们一样,整天在人堆里钻,议论着凶手,猜测着凶手是谁。

  错愕过后,就是害怕,是真的从内心往外的害怕。这就是隐藏在他们身边的一条毒蛇啊,谁知道哪天会狠狠咬他们一口,就像油坊的乔家一样,被灭门。

  紧接着,他们对李大昌是凶手的事情,又感觉是意料之中。因为谁都知道,李大昌好赌成性,欠了好多外债。尤其是年前这一段时,要债的都把他们家门坎踢坏了。甚至有人打算去法院告他,他能不急吗?

  李大昌被直接押回县里,连夜进行突审。并没有想象中的顽抗,李大昌很配合,顺利的难以想象。

  负责审讯的老韩看了看时间,已经早上九点了。肚子有些饿,歪头看向刘海:“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刘海摇头,紧接着又点头,看起来很矛盾:“我很想知道,作案的时候,你心里在想什么。尤其是对着一岁孩子举起斧头的时候,你的心就没有一点迟疑吗?想没想过,放孩子一条生路。他还那么小,什么都不懂。他的人生还没有开始,就被你终结了。”

  李大昌一笑:“做了就是做了,杀了就杀了,哪有那么多想法啊。至于孩子,只能怪他投错了胎,就不应该生在乔家。”

  刘海的双手紧紧握着拳头,强压着打人的冲动:“把他带走!”

  两名刑警押着李大昌离开了审讯室,老韩拍拍刘海肩膀:“跟一个必死的人生气,不值得。”

  “呼!”刘海长长吐出口气,“走吧,去吃饭。”

  老韩拿着审讯记录说道:“董局还等着呢,还是先去他那吧。”

  刘海摆摆手:“那你去吧,我不去了。”

  老韩一愣,刘海笑着说道:“这个案子对我来说,没多大帮助。”

  老韩想说什么,刘海一摆手:“别说什么感激话,没必要。”说完迈步离开。

  老韩说道:“不管怎么说,你这个人情我记住了。”

  袁正海坐在办公室里,早上上班开始,他就坐在那一动不动,脸色更是难看的要命。

  这个案子给他带来的负面影响很大,不客气的说,他在这个案子当中的表现让人很失望,在局领导心里,失分严重。所以,他对刘海更加的恨之入骨。要不是刘海乱插手,他怎么会到这个地步。估计,以后想要升迁,难度会很大。

  今天是腊月二十八,明天就是除夕了,而省台的春晚就在今天晚上八点播出。

  沈川正在拿着毛笔,在挥毫泼墨呢,刘海突然推门走了进来,沈川头都没抬的说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刘海没有回答沈川,而是低头看着沈川写的书法:“长街长,烟花繁,你挑灯回看,短亭短,红尘辗,我把萧再叹。”然后抬头看着沈川,有些惊愕的问道,“这是你写的?”

  “废话!”沈川把毛笔放在笔架,“可不是我写的嘛。”

  “你……你居然会书法。”刘海简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不会书法,但他懂得欣赏。因为他爷爷就喜欢书法,虽说称不上大家,但老人家的字也相当厉害。

  “我会的多着呢。”沈川翻着白眼,把宣纸拿起来,来回的晃着,想让墨汁快点干。

  刘海还是有点发愣,沈川会书法,而且还是他不认识的字体,看起来绝对是书法大家的风范。

  “你这是什么字体?”好一会,刘海终于接受了现实。

  “沈川体!”沈川脱口而出,一点犹豫都没有。

  刘海骂道:“你还要不要点脸?”

  沈川把宣纸放在桌子上,“这字体是我创造的,怎么就不要脸了。”

  刘海感觉到牙疼:“这字体是你创造的?”

  “对啊!”沈川把墨汁干透的宣纸扔到一边,又拿起一张铺在桌子上,“不要那么大惊小怪,我会的东西多着呢。要是都被你看到,你这样子会得心脏病。”

  刘海很艰难的接受了一事实,“正好,我家老爷子今年要办寿,正愁买什么礼物呢。你就给我一首祝寿诗吧,我送给老爷子当寿礼。”

  沈川抬头,看着刘海问道:“老爷子,多大年龄了。”

  刘海说道:“八十!”

  沈川接着问道:“曾经是干什么的?”

  刘海挠了挠头:“军人!”

  沈川点点头,努力的想着,祝寿的诗词,他就知道那么几首,但都不合适。对联倒是知道不少,因为那玩意经常看到,想记不住都难。而且现在精神力大增,对另一个世界,那些已经忘记消失的记忆,都想起来了。

  “喂!”刘海说道,“想好没有,这都十多分钟了。”

  沈川没好气的说道:“诗是那么容易写的吗?尤其是写给老爷子的,不得好好想想啊。”

  刘海摆摆手:“好好好,你想吧,你想吧。”说着拿起放在桌角的烟点了一根,然后一屁股坐到炕上,“快点啊,我还没吃饭呢,都快饿死了。”

  就在这时,沈川突然想起一首诗,觉得还算适合。想到就写,快速下笔,一气呵成。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

  螣蛇乘雾,终为土灰。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盈缩之期,不但在天。

  养怡之福,可得永年。

  这是曹操的龟虽寿,流传千古的名诗。还有最后一句,幸甚至哉,歌以咏志。这是抒发作者感情,是乐府诗的一种形式性结尾,写了不太合适,所以沈川没有写。

  “好了!”

  刘海张大嘴,沈川写字的那种姿态真的是太潇洒了,神态洒脱,动作飘逸,如果再穿上一袭古装,简直是神仙中人。

  “看看吧!”沈川把毛笔放到一边,对这次的书法,自己都很满意。

  刘海吧唧吧唧嘴,站起身走过去,喃喃的念叨着,然后抬头看向沈川,眼神复杂的说道:“我越来越看不懂你了。”

  沈川说道:“看不懂就不要看,以你的智商,要是让你看懂了,我还怎么混。”

  “我艹!”刘海心中那种复杂的情绪顿时消失了,“你才是白痴!”

  沈川嘿嘿一笑,又拿起笔落了款。二宝两个字跃然纸上,后面是1994年书。

  “咳咳咳!!”

  刘海刚吸一口烟,看到二宝两个字,呛得一阵猛咳,好一会才喘过气来,说话的时候,嗓子都哑了。

  “这……这二宝是……什么鬼啊!”

  “什么鬼?”沈川得意的说道,“我的艺名,我想了好几天才想出来,不错吧。”

  刘海看着沈川的眼神,就好像看着个白痴:“你这幅字和这诗绝对价值千金,但你这二宝的名字一加上去,怎么看怎么别扭。”

  沈川反驳道:“你什么眼神啊。”然后美滋滋的看着落款,“你看,你看,二宝两个字,写的多有神韵,简直是如金花细落,遍地玲珑,荆玉分辉,瑶若璀粲。”

  “我……”刘海不知道说什么了,他承认沈川书法已成大家。但这么不要脸的自夸,还是让他想吐。他都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病的很严重,眼前的一切都是虚幻。不然,世上哪有这么臭不要脸的书法大家,脸皮厚的枪都打不透。

  沈川欣赏完了自己的书法,有些意犹未尽的说道:“需要祝寿对联吗?”

  看着沈川,刘海很无奈的接受了一个现实,这不是虚幻,字还有诗真是沈川这个不要脸的东西写的。

  “你愿意写就写吧。”

  “什么叫我愿意写就写。”沈川拿起放在炕上,已经裁好的红纸。这是林美芳给他的任务,今年的对联他来写。不止是他自己家的,还有周爱玲家和陈三军家。

  人长久,月长圆,春长在,翻一页日历,存百年基业。

  国永昌,家永睦,福永生绘千幅蓝图,兴万代子孙。

  沈川写完叹口气,刘海说道:“叹什么气!”

  沈川放下毛笔,看着对联,摇着脑袋说道:“这副对联,我不太满意,不过还算凑合。”

  刘海真不想看沈川这装逼的样子了,实在是让他受不了,“走,去吃饭,我都快饿死了。”说完就拉着沈川往外走。

  出了屋,沈川对正屋喊了一声:“我出去了,中午不用等我吃饭了。”

  “你去哪?”沈其荣和林美芳出去了,周爱玲和唐慧宁、周爱国、陈三军在打麻将。听到沈川的喊声,掀开外屋门帘,探出脑袋问。

  沈川一搂刘海的肩膀:“过年了,我们去找两个妞放松放松。”

  周爱玲一翻白眼:“去吧,要是两个不够,就找四个。要是钱不够,记得打电话回来,我给你们送去。”

  刘海竖起大拇指:“大气!”

  周爱玲呵呵一笑:“那是啊,自己的男人,得宠着。”

  屋内传来唐慧宁的声音:“玲玲,咱能不能矜持点,他都没承认,你是他的女人呢。”

  周爱玲脑袋一缩,然后就听到唐慧宁尖叫声:“啊,不要啊,玲姐姐,我错了……”

  “哎!”沈川搂着刘海肩膀往外走,“三个女人一台戏,两个女人的戏份也很足啊。”

  刘海说道:“去吃什么?”

  沈川说道:“这都十点多,快十一点了,吃火锅吧。”

  “行!”刘海上了车,沈川坐在了副驾驶位置上。

  “怎么样,案子破了?”沈川拿出烟点了一根,问道。

  刘海启动车子:“破了,昨晚连夜审讯,所以到现在都没吃呢。”

  沈川抽了口烟:“都招了?”

  “招了!”刘海说道,“昨晚抓捕的时候,要是晚去一点就被他跑了。”

  沈川犹豫了,说道:“有没有同案犯,他交代了吗?”

  刘海说道:“案子是他一个人做的,他交代的,跟我们分析的出入不大。”

  “不对!”沈川打开车窗,把烟雾放出去。

  “什么不对?”刘海疑惑的问道。

  沈川说道:“应该有同案犯!”

  刘海一皱眉,嘎吱一声,踩下了刹车,歪头看向沈川:“说说!”

  沈川说道:“按照你们尸检的结果,案子发生在凌晨三点到五点之间。虽然冬天夜长,但七点多天也亮了。如果是一个人,不可能在三四个小时内,把现场收拾的那么干净。尤其是杀了那么多人的情况下,心情肯定紧张,哪可能会仔仔细细的处理现场,不留下一点线索,甚至喷溅在墙上的血都被处理干净,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刘海的眉头皱的更紧,其实这个案子在侦办的过程中,他心中也感觉到哪里不对劲,但眼前好像有一层迷雾,就是看不透。甚至在昨晚审讯李大昌的时候,也一直在琢磨,这个案子是不是完整的。但他梳理了一遍又一遍,也没发现什么地方不对的。

  现在沈川的话,仿佛一只大手,把他眼前的迷雾撕开,看到了迷雾后面的景象。

  “接着说!”此时刘海的表情,非常严肃。

  沈川手伸出窗外,弹了弹烟灰:“而且这个同案犯,很可能是非常爱干净的人,甚至有强迫症,只要见到一点脏的地方,都会弄干净。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那么细心,因为这种生活习惯,已经融入了他的骨子里,容不得一点瑕疵。”

  刘海心里一动,突然想起,抓捕李大昌的时候,他注意到,家里相当干净整洁。但当时并没有细想,干净又不是错。可听了沈川的话后在想想,问题就出来了。

  “昨晚抓捕李大昌的时候,发现他家里特别干净整洁,一点都不像是农村家庭。”

  沈川说道:“做个假设,如果他老婆是个有洁癖症的人,会不会是他的同案犯呢?”

  “轰!”

  刘海狠狠一踩油门,破面包车的排气管冒出一股浓烟,紧接着一打方向盘,轮胎摩擦地面,传来刺耳的尖啸声。面包车在原地来了个漂亮的甩尾,然后冲着县局方向疾驰。

  沈川笑着说道:“不吃饭了?”

  刘海说道:“这么重大的发现,还吃个屁的饭。”

  沈川竖起大拇指,啧啧有声的说道:“太敬业了,我应该给你送个锦旗,来表达我心中的敬意。”

  “滚犊子!”刘海骂了一声。

  沈川嘿的笑了一声:“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识好歹呢,我说送你锦旗,你还骂人。”

  刘海懒得理他,脚下猛踩油门。幸亏这个时候私家车不多,连出租车都没有几辆。很快,面包车冲进了县局大院。刘海推开车门,跳下车快步走进办公楼。

  董成斌办公室,老韩正在跟董成斌汇报,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敲响。还没等董成斌说话,门就被推开了,刘海走了进来。

  老韩见到刘海一愣,紧接着就听刘海说道:“这个案子,我们漏掉了一个很重要的线索。”

  老韩和董成斌同时问道:“什么线索?”

  刘海喘了口气,拿起办公桌上董成斌的茶杯,毫不顾忌的喝了一口,“现场,案发现场太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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