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第九十五话 易先生的蝴蝶(2)
迟筝沉默着俯身把信捡起。
“你刚才说什么?”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他冷笑,“何必明知故问,这是从你抽屉里拿出来的,王璐瑶当时给我写的信,你把它藏了起来。”
她轻声问,“你认为迟筝是那样的人?”
他嘲弄一笑。
“阿易,她给你写这封信的时候,我们已经是谈得来的朋友。”迟筝轻轻的笑,笑意里透着几分凄凉。
是的,当时他还没有辞职,还没有回到老家。家中富渥,在繁华的都市里,有着数套价值不菲的房子,他却只在单位提供的公寓里居住,虽不及自己物业奢华,却也舒适雅致。那时,他和迟筝也还没有正式交往,但月照松林一见,两人十分投契,交谈之下,发现二人同在一个城市工作,更促进了这份情谊。从庐山回来,二人经常见面,成了很好的朋友。
迟筝是个古怪的人,她的画卖钱,但她身上的钱却永远不多。她把钱都捐了出去,给那些天生残缺的人,自己只在外面租了个小房间过日子,埋头画她的画。
记得第一次到她家,那地方几乎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吃惊过后,他打趣道:“迟筝,你不是怕我对你这天才画家有什么宵小之念吧,把好东西都藏了起来。”
那时,他还只是叫她迟筝。
迟筝红了脸,轻轻垂下头,返身给他倒了一杯水。
他接的时候,手指不经意碰上她的,微微的颤栗在他心头划过。那是他一度以为死寂的感觉,自从那个叫王璐瑶的女人离他而去以后。
王璐瑶是真正的千金小姐。如果说路家不俗,那么,王家财力不啻路家十倍。这意味着,王家家长不会轻易答允他们二人的恋情。
王璐瑶是他的初恋,他深爱着她,王璐瑶却为了成全父母,和一个财力比王家又强大十倍的人订了婚。
会心动,也许因为她不是别人,而是迟筝,这样一个简单而美好的人。
他经常出国公干,闲暇时也多有应酬,他心疼她在外面的生活,甚至给了她自己房子的钥匙,告诉她可以任意使用他家里的东西。
她对自己的事情迷糊随意,却替他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他有时回来,她已经不在,但房子里处处氤氲着她的气息。他们还没开始交往,有什么已在他心里萌了芽。
终于,在后来再次同游庐山的时候,在庐山影院前,他情不自禁吻了她,并向她求婚。
结婚以后,他毅然辞职,携她回了老家。她身体不好,他们之间经不起太多的聚少离多。他攒下的钱财加上他本来的家业,足够他们衣食无忧。
只是,他万没有想到,在结婚前那段温馨的日子里,她竟私藏了王璐瑶写给他的信。
信的内容很简单。
泓易:
我后悔了,不愿意再做我父亲的棋子。我虽然跟那个人订了婚,但我不会嫁给他。我父亲禁锢了我,但我会等你来找我,一直到我等不动为止。
瑶
她不算美,但一双眉如月新弯。她此刻眉间的沧桑,没来由惹得他心里一疼。
过去的已经过去,过往就像烟尘,该让它随风而散,然而他是骄傲的人,她的欺骗还是惹火了他,伤人的话就此出口。
“迟筝,我看错了你。那时我们还没有开始交往,如果你没有做这卑鄙的事,也许我今天的妻子并不是你。”
迟筝脸色刹时变得苍白,她没有说话。
她的眼睛怎还能如此纯净清澈?他冷笑,烁黑眼里是熊熊怒火。
信纸,在掷向她的时候,从信封里跌出。
迟筝眼圈通红,颤抖着把信纸装回去,洁白的指抖得厉害。
他冷眼看着她的动作,此刻何必还要矫柔造作。
她走到他面前,仰起脸,凝视着这个比她高大许多、英俊而冷漠的男人,她的丈夫。她轻轻执起他抓握成拳的手掌。一根一根,想掰开他紧屈着的手指。
纠缠间,血沫溢出,不知是他的还是她的。
终于把信塞回他手里,她低声道:“阿易,把信收好,别再遗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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