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二章 冰与火之歌(李公子冠名)
我被斯文姐撩拨得已经无法再有任何理性思维了。
不得不说,斯文姐除了邪术在身,能够摄魂夺魄之外,她征服男人的细节,都做得很完美。
就说穿着打扮,她穿着的是衬衫,这就显出了她的高明。
曾经,我看过一本杂志,杂志上提到一件事——在纽约,性科学家做出的一个调查,结果显示——女人最能征服男人的道具,就是衬衫,诱惑性,甚至超过了性.爱瑰宝——红艳艳的高跟鞋。
很多采访者对调查员说:如果他老婆当着他的面一颗纽扣一颗纽扣的解开衬衫的时候,哪怕他在玩最心爱的游戏,也会奋不顾身的扑向他老婆。
专家解释“衬衫现象”,说衬衫是文明社会的一种产物,它对女人的作用,是让女人显得更加知性,女人的衬衫脱下来的那一刻,知性迅速转变成性感,这种转变,会产生强烈的心理落差,会刺激得男人不能自已。
斯文姐就很好的掌控到了这一点。
如果我没解开斯文姐的衬衫,我就单纯觉得斯文姐风情万种,可是,真正解开了她衬衫的纽扣,我只闻到了两种味道——雄性荷尔蒙和雌性荷尔蒙的味道。
两种味道,让我的感觉,有些爆炸。
不过,在我解掉了斯文姐衬衫的最后一个扣子,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我忽然瞧见了斯文姐后腰的位置,竟然有一个“铜钱”印记。
我才搞定了雷鸣的苦鬼和胡海波的财鬼阴事。
苦鬼杀过的人,和胡海波的身上,都有“铜钱”印记。
李善水说过——这铜钱印记啊——其实是心鬼害人留下的痕迹。
那这斯文姐,也不用多说了,她身体里,藏着一个色鬼!
怪不得能够夺人心魄呢,鬼怪害人,切入点就是人心。
我一下子清醒了不少,再看眼前,一切都清明了。
斯文姐是真的像蛇一样,浑身像是没有骨头,把我缠得紧紧的……我吼了一声:给我下去!我要见秋末。
那斯文姐听了我的话,顿时“咦”了一声,估计,还没有男人,能在她这种“诡异”的温柔乡里挣脱过吧。
她再次用眼睛盯着我——这一次,她的眼睛,可不是刚才的妖艳,而是一种惊悚——泛着眼白的眼睛,像是毒蛇的怨念一样,顿时就钻进了我的心里。
我一下子有了幻觉,再看周围,像是回到了原来的教室,高一时候的教室,一切像是回到了好些年前,我青涩的坐在教室里看书。
整个教室里,只有我一个人,接着,又进来了一个女生——我曾经的同桌,田文琪。
田文琪家里条件不错,父母都是税务局的职工——早些年的双职工,还是很厉害的,尤其是小地方,双职工不代表大富大贵,但至少是当时小康生活的一种保证。
田文琪人特别开朗,也热心,我的数学不好,她就帮我补习数学。
曾经有一次,我因为头天晚上和宿舍的舍友聊天聊太久了——第二天精神头不好,睡了一上午觉。
中午放学的时候,她见我还不醒,就推我的手肘,喊我去食堂吃饭。
我没有理会,她估计那天心情不错,想跟我开个玩笑,当时不是天冷吗?她想把手伸到我的脖子里头,想冰我一下,冻醒我。
当她的手,伸到我脖子上的时候,我第一次闻到来自女人身体的芬芳,一下子,我醒过来了,同时,我做出了一个很大胆的行为,伸出了双手,握住了她的手。
这在当时是一个十分大胆的行为——可不像现在,初中生都有出去开房的风气了。
她先是一愣,然后红着脸,扭头跑开了。
那一刻,我的心里,全是田文琪的影子——那时候,我感觉我爱上了这个女生。
不过,我和胡海波一样,我当时是个穷小子,没什么钱,哪有勇气跟这女生表白呢?
就这样,我们平淡无奇的过完了整个高一。
高二报名那会儿,田文琪苦闷着脸,把我喊出了教室,她跟我说,家里人觉得我们那个高中教学质量不好,打算把她送到省城的高中去上学。
我当时还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对田文琪说:哦……去省城啊,恭喜你啦,要成为城里人了。
田文琪皱了皱眉头,轻轻的咬着嘴唇,结结巴巴的说:于……于水同学,你就没有……就没有……就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
我当然有,可是我低头看了看我们的鞋子,她的脚上,穿着耐克的运动鞋,我的脚上,穿着的是一双我师父给我买的回力布鞋,二十块一双的那种。
我不敢说任何话——我也感受到了胡海波说的自卑,我用力的摇头。
田文琪很失望的说:哦!
她转身走了——这一走,我再也没见过她。
所以,李善水要带胡海波回东北,我一定要帮胡海波——因为我也经历过因为自卑错过的感情,我在胡海波身上,看到了我曾经的影子。
有过一段错过的爱情。
现在,我又看到了田文琪,虽然我的内心最深处知道——这不过是斯文姐给我制造的幻觉。
可是,我再见熟悉的场景和熟悉的人,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宁愿沉醉在这儿。
田文琪微笑着走向了我,再次问起了那个问题——我过几天就要去省城读书了……你有什么话跟我说吗?
我看到了田文琪,心中要说出那个答案了……可是,我咬紧了牙关,没有说出那个答案,我依然和当年说的一样:没有!
“真的没有?”
“没有!”
我说完了这句话,幻觉消失,我的面前,只有已经失去了理智的斯文姐。
她的脸上,已经露出了色鬼的模样——两只眼睛泛白,脸皮蜡黄,她的头发并不多,剩下的几根,也像是茅草一样,枯黄着。
她恶狠狠的说道:为什么你的回答,是没有!她是你年轻时代,最纯的一次恋爱,在你的心里,你印象深刻……为什么回答没有!只要你回答“有”,我就能够把你引导到性.爱的路上,只要你尝试到了和我做.爱,我就能完全控制你!为什么……为什么……多少年来,什么样的男人没在我的身上栽过,为什么你没有被我控制住?
“他们那些人,有些人是大老板,有些人是黑道枭雄,有些人是亡命之徒,但都过不了我的温柔乡!你一个毛头小子,何德何能!”斯文姐已经完全没有刚才试图用“性”来控制我的优雅和妩媚,有的,只是骂街泼妇似的恼羞成怒。
我笑笑,没说话。
“你无情无义!或者你是一个性无能?”斯文姐盯着我说。
我摇摇头,说我不是无情无义,不然我不会这么多年,依然记住田文清的背影,我也不是性无能——至少在很多寂寞的夜晚,我也会打开电脑里的“隐藏文件”。
只是,我的爱情观,可能和寻常人不太一样。
我从小就喜欢莎士比亚在《终成眷属》里写过的一句话:来得太迟了的爱情,就像执行死刑以后方才送到的赦免令,不论如何后悔,都没有法子再挽回了,也失去了原本的意义。曾经我们粗心的错误,往往是不知道珍惜自己拥有的可贵,直至丧失了它们以后,才开始认识它们的价值。
所以我从小对待生活、爱情的遗憾,只是把它封存起来,当做最宝贵的东西,藏在记忆里面,我想的,不是如何去改变它,我想要的是,在某些时刻,我从记忆里,翻出那些片段,温存片刻便好。
对待生活中的遗憾,人通常有三种处理的方式——第一种,我们选择热情的弥补,永远都希望回到曾经的场景,说最正确的话,做最正确的行为。
第二种,选择冰冷的封存,接受遗憾本身。
第三种处理方式,就是有时候会选择封存,有时候选择热情的弥补。
我和胡海波,走的两个极端,面对曾经错过的爱情,他一直都在等一个机会,跟班花表白,他像火焰一样。
我像冰山一样,封住了所有的记忆,丝毫不会去回想“如果曾经我说出了“我爱你”三个字,我的生活是不是会被改写”,我只是把遗憾当成记忆,埋藏在内心里。
我曾经无数次的想——就算我现在再和田文琪见面,我们还是以前的我们吗?就算是——我们的心境还和以前一样吗?
已经回不去了,所以,我即使后悔当年的言行,也不会更改,而是坦然接受。
正是因为我的这个想法,我会更加珍惜现在的人——一旦错过,就是一生。
我的很多决定,外人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我要把纹身店股份平分,为什么我会不假思索,把三元里的店面让了一半给陈词当心理诊所,正是因为我珍惜眼前人。
我和胡海波,都是疯子,只是两个方向而已。
选择疯狂的追逐,还是冷静的封存,没有对错,只是人生的两种选择而已,无论是冰还是火,都是人性的一曲狂歌。
我不逃避遗憾,就好像我能接受身体上的疤痕,但是我和慎重,我为什么作为纹身师,身体却没有一片纹身——因为我不会轻率的在我的身上,纹下人生印记,我在等正确的决定和正确的时间,做下正确的人生印记。
我珍惜眼前,胡海波沉醉过去——都是生活的选择,只论利弊,不论对错。
斯文姐听我絮叨了这么久,脸部狰狞得可以,她恶狠狠的吼了一声:老张、韩老板,可以出来了,于水这个人,真的如你想象,是一个相当危险的人,对于这么危险的人,我的倾向就是一个——做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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