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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一家四口的视角


云鹿视角——

        嗨咯大家好,我叫云鹿,你们也可以叫我鹿鹿或者小鹿儿,当然了,你们要是叫我小仙女我就更高兴了。

        我出生于宁城首富陆家,我爸爸是承洲集团的董事长陆承宣,我妈妈是世界闻名的芭蕾舞演员云笙,我叔叔婶婶都是知名的演员,演过很多家喻户晓的角色。

        从我出生起,别人就说我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公主,拥有着巨大的财富,我只想问,金汤匙是什么,好吃吗?

        哦,不能吃啊,那我不感兴趣啦。

        我很喜欢吃零食哒,可是爸爸坏,居然为了让我戒掉零食吓唬我,我才不要变丑,我要长成比妈妈还要漂亮的大美女,虽然爸爸总说妈妈比我更漂亮,可我觉得总有一天,我会比妈妈更漂亮。

        不过妈妈在我心里永远是女神!

        爸爸从小就教导我和哥哥,妈妈怀我们很辛苦,生我们的时候还承受了剖开肚子的痛苦,我见过妈妈肚子上的疤痕,妈妈一定很痛,我给妈妈呼呼,妈妈很高兴,抱着我喊我宝贝。

        虽然我偶尔顽皮,还总喜欢和妈妈斗嘴,但我是和妈妈闹着玩的,妈妈也从不生气,我知道妈妈很爱我和哥哥,我也爱妈妈,最爱!

        只是妈妈真的好喜欢睡懒觉哦,妈妈教我不可以睡懒觉,自己却睡到太阳晒屁股,妈妈这叫没有“以身作则”,虽然我是不会跟着妈妈学的,小朋友就要早睡早起,才可以长高高,我要长的和哥哥一样高。

        我哥哥叫陆之森,很多人问我为什么我和哥哥是龙凤胎,却不是同一个姓,那是因为爸爸说了,我们一家四口,男人要保护女人,妈妈姓云,我也姓云,爸爸保护妈妈,哥哥保护我,这样就很公平啦。

        不过我才不用哥哥保护呢,我很厉害的,谁也不能欺负我,我还会保护其他的小朋友,妈妈说我是张牙舞爪的小螃蟹。

        怎么会呢,我这么可爱,才不像小螃蟹呢。

        妈妈经常说小孩子是没有烦恼的,而我是最没有烦恼的那一个,因为爸爸老是惯着我,会把我宠坏,还说以后把我宠坏就嫁不出去啦。

        才不是呢,妈妈撒谎,像我这么漂亮的小仙女怎么会嫁不出去呢,而且爸爸才没有老是惯着我,爸爸也经常板起脸教育我的。

        今天上午我偷吃了爸爸做给妈妈的草莓蛋糕就被爸爸教育了,爸爸说蛋糕要等妈妈回来才可以吃,你们说说,爸爸是不是很偏心?

        妈妈说要吃蛋糕,爸爸马上就给妈妈做蛋糕了,可是我说要吃蛋糕,爸爸却说我在换牙齿,不可以吃甜食,牙齿会坏掉,哼,爸爸总是用牙齿威胁我,等我换完了漂亮的牙齿,我一定要吃一整个草莓蛋糕!

        除了不能吃蛋糕的烦恼,我还有一个烦恼,我想要个妹妹!

        妈妈总说我是家里最小的宝宝,要听爸爸的话,听妈妈的话,还要听哥哥的话,可是为什么没有人听我的呢?

        我想要一个妹妹,这样我就可以让她听我的话,我就不是最小的宝宝了。

        我和爸爸妈妈提出这个要求,爸爸最先拒绝了我,可是怀孕的不是妈妈吗,为什么爸爸这么着急的拒绝我呢?

        我和爸爸说,要是妈妈答应那他的反对无效,妈妈其实挺心软的,只要我再求一求妈妈,妈妈肯定会答应。

        可是爸爸却说妈妈不能做主。

        咦,原来家里还有妈妈不能做主的事啊,可真奇怪。

        妈妈在我们家的地位是最高的,妈妈说什么爸爸都听,从一楼到三楼那么短的距离,妈妈要爸爸抱,爸爸马上就抱,可是我要爸爸抱,爸爸却说小孩子要多走路,不可以经常抱抱。

        哼,爸爸就知道欺负我是小孩子。

        我不信,我还是吵着妈妈要妹妹,可惜妈妈也没有答应我,唉,我想要一个妹妹怎么就那么难呢?

        不过后来我就不想要妹妹了,因为别人说如果有妹妹,妈妈就不爱我,只爱妹妹了,那不行的,妈妈还是要最爱我才可以。

        如果有了妹妹,妈妈就不爱我了,那我还是不要妹妹好了,唔,我要爸爸妈妈更多的爱,当然了,我也可以分一半给哥哥,因为哥哥也对我很好呀。

        鹿鹿和爸爸妈妈还有哥哥永远是一家人,我们要永远好下去!

        陆之森视角——

        姐姐们好,我是陆之森,我还是比较喜欢别人叫我的名字,小森是长辈叫的,森森就更不可以叫了,容易和妈妈的名字搞混淆。

        别人说女士优先,而我们家就不一样啦,我们家是女神优先,我们家有两位女神,大女神妈妈,小女神妹妹,我和爸爸的职责就是呵护两位女神。

        怎么说呢,我觉得这个任务很艰巨。

        小女神就不用说了,鹿鹿太闹腾了,总是闯祸,每次闯祸了总是向我求救,要我帮她,我要是不答应,鹿鹿就鼓着一双带眼泪的大眼睛,我最不喜欢女孩子哭,所以我只能帮她了。

        不过爸爸妈妈都知道我是背锅的那个,爸爸说我是专业替妹妹背锅的,唉,我也不想替妹妹背锅啊,谁让妹妹太可爱。

        而大女神真的好难哄哦。

        妈妈生起气来整个家里的气压都往下低了十度,谁也不敢说话,撒娇也没用的,明明妈妈什么都不说,可是我们都明白妈妈生气了,不能惹。

        幸好哄大女神的主要责任是爸爸的,我只要学习一下就行了。

        爸爸说我要好好学习,以后用来哄我的女神,我的女神也会像妈妈一样难哄吗?不敢我的女神似乎还是一个很遥远的事。

        所有人都说爸爸对妈妈的关心无微不至,妈妈要天上的月亮爸爸也会摘给她。

        可是我觉得不一定,比如妈妈昨天想吃冰淇淋,就被爸爸拒绝了,爸爸说天气不热,还不可以吃冰淇淋。

        但妈妈可不听话了,妈妈趁爸爸不在家偷偷地吃,被我和妹妹发现了,妈妈还想收买我和妹妹,让我和妹妹不要告诉爸爸。

        妹妹是个贪吃鬼,很容易就被收买了,我才不会轻易被收买呢,可我根本就不会告状,因为我知道就算我告诉爸爸,爸爸也不会惩罚妈妈,妈妈只要一撒娇,爸爸就妥协了。

        唉,我就没有见过比爸爸更快妥协的男人,爸爸真的是老婆奴,我做证!

        不过沈伯伯说男人做老婆奴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我还小,我也不知道沈伯伯说的是不是真的,也许等我长大就明白了。

        以后我也想娶一个像妈妈这么漂亮的女神,虽然妈妈有点傻乎乎的。

        上次妈妈说要给我们做馒头吃,结果做出来的馒头可以做砖头,掉下来的时候反倒把碗砸碎了,我和妹妹吓了一跳,一致决定离妈妈做的馒头远一点,万一砸到了脚丫子,会不会出血啊。

        我们并没有笑话妈妈做出了“砖头”,妈妈反倒给爸爸打电话诉苦,说馒头好难做,她把碗给打碎了。

        我觉得妈妈是在向爸爸撒娇卖惨,这样爸爸就不会怪她把碗打碎了。

        果然,爸爸接到妈妈的电话后没多久就回来了,还抱着安慰妈妈,让妈妈小心点,不要弄伤了手,而那只碎碗,被爸爸扔进了垃圾桶。

        你们说,妈妈是不是很傻?连馒头也不会蒸哎。

        可是爸爸说妈妈这是可爱,不是傻,这个世界上会做馒头的人很多,可是能把馒头做成砖头的人很少,说明妈妈是独特的。

        如果不是老师说不可以随意打断别人说话,我一定告诉爸爸,这是歪理,爸爸分明就是偏心妈妈,因为傻乎乎的妈妈在爸爸眼里永远是可爱的。

        我没有说妈妈傻的意思哦,你们可千万别告诉妈妈,要不然妈妈会向爸爸告状,到时候我又要被爸爸教育了。

        唉,爸爸什么时候才能偏心偏心我这个儿子呢?

        这个问题在不久后找到了答案,我读初一的时候,爸爸说要带我去公司,教我接触公司的事,我似懂非懂,分明才读初一,昨天爸爸还说我才是个孩子,今天爸爸居然想抓壮丁,我知道爸爸想早点退休,和妈妈一起环游世界。

        可是爸爸却说是偏心我,才让我接触公司的事,他都不让妹妹去公司,可见是偏爱我的。

        哼,我才不信呢,爸爸不让妹妹去公司那是因为爸爸舍不得妹妹辛苦,工作很辛苦的,爸爸忙起来经常深夜才回,爸爸希望妹妹做一个无忧无虑花钱的小公主,可我就命苦啦,才初一就被爸爸扔进了公司。

        一边学习课堂知识,一边学习公司知识,双重压力。

        这样的偏心我真是承受不来。

        我谴责爸爸这样的行为是使用童工,是违法的。

        可是爸爸说没有雇佣我就不算,然后也没有开工资,就更不算啦,哦,万恶的资本家,使唤亲儿子连工资也不发,我白白给爸爸打工。

        唉!

        妈妈倒是心疼我,不满爸爸这样的行为,可是当卧室的门关起来,不知道爸爸说了什么,妈妈就同意了。

        妈妈怎么能轻易被爸爸策反呢,太不坚定啦!

        我决定联合爷爷反对爸爸这样的行为,还给我一个快乐的少年时光,结果爸爸说这就是爷爷教给他的,因为当初爷爷也是这样对爸爸的,所以爸爸现在就这样对我。

        我决定生爷爷一个星期的气,都怪他开了这样的先例。

        时间不够啦,爸爸喊我去公司,我先走咯,拜拜!

        云笙视角——

        你们好呀,我是云笙,今天我想聊聊我的陆先生。

        我出生后睁开眼看见的第一个人是谁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我至今以来印象最深的人,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而是陆承宣,我更喜欢喊他为哥哥。

        即便我后面生了一对可爱的龙凤胎,哥哥更多的时候是喊小森,可在我心里,哥哥这个词,代表着我过去几十年和陆承宣无法忘怀的点点滴滴。

        六岁和七岁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日子,那个时候我才记事,就经历了妈妈和外婆的死别,来的太快太突然,毫无准备,我就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失去了最爱我的母亲,之后又失去了我的外婆。

        不久后爸爸带康倩和康馨回家,我以为爸爸不要我了,我以后会变成没有家的孩子。

        可是哥哥牵着我的手,坚定的告诉我,他的家就是我的家,他会永远保护我。

        很多人说“永远”这个词太虚无了,一看就很假,没谁能永远陪伴着谁,诺言就是用来失去的。

        可哥哥经常对我说“永远”,永远照顾我,永远陪着我,永远保护我,永远爱我。

        而我相信哥哥说的每一个永远,哥哥也的确做到了。

        我选择了一条比大多数人更为艰难的路——舞蹈。

        也许很多人会说,每个人活着都是艰难的,可是不得不承认,舞蹈生是在用生命跳舞,日复一日的练习,稍有不慎就会毁掉过去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努力。

        随着年龄增长,脑海里的知识是日渐丰富的,可是身体的机能却日渐退化,而舞蹈所需要的体能远远大过知识,所以有不少人说舞蹈是吃青春饭的。

        那时候爸爸和哥哥都对我说过这样的话,爸爸不希望我太辛苦的去走这条路,等吃完这碗饭,我会过的很辛苦。

        而哥哥则说,如果这注定是一条吃青春饭的路,那等我吃完这碗饭,就让他来养我。

        那时候我还小,不懂什么是养,也许那个时候的哥哥也不懂,只是随口一说,毕竟那时候的我们都还不明白养一个人需要付出怎么样的代价。

        可是过去这么多年,没有想到当初的一句戏言,现在居然成了真。

        不过我也很努力的打破了这个定论,毕竟我已经不青春了,但我仍旧在吃这碗饭,并且会继续吃下去,看来想让哥哥养我,是不太可能了。

        我搬到陆家生活的那段岁月,应该是童年里最快乐的回忆,虽然和爸爸有隔阂,可是陆家所有人对我都特别好,我没有感受过丝毫寄人篱下的拘束与难堪,就好像那本来就是我的家一样。

        当然,现在陆家已经成为了我的婆家,当初一直牵着我的手的哥哥,也已经成为了我的先生,他将会一直牵着我的手往下走,我很坚定的相信着这一点。

        16岁时我收到法国芭蕾舞团邀请函,那是我人生中重要的一个转折点,那个时候我做出人生中最大的一个决定,也是被最多人质疑的这个决定,虽然那个决定并没有变成现实,可它的确存在过,那就是放弃这个机会。

        我还记得爸爸说为了一个男人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并不值得。

        现在要我回想当初是怎么想的,我已经记不大清楚了,我只知道我舍不得和哥哥分开。

        从我出生起,我和他一起走过了16年的时光,16年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有一些难以言说的情绪羁绊着我,影响着我的决定。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种情绪名为喜欢。

        我始终觉得人生有千千万万条道路,每个人的选择都是不同的,很多人用过来人的经验告诉你该怎么选择,可是谁又知道那些过来人的经验是否适合自己呢?

        虽然当初因为哥哥的决定,我还是去了法国,可让我再做一次决定,我还是会选择放弃,因为在我心里没有什么事情比他更重要,一如我在他心里永远最重要。

        那个时候我还不明白对哥哥是什么意思,只是单纯的舍不得分开。

        可是当过去很久,回过头来看,就会发现,也许情根早已深种,只是身在其中,不解其味。

        我的陆先生应该不会看见这段发言吧?那我就大胆的说了,其实我有想过要怎么样才能永远和哥哥在一起。

        男女之间永远在一起的方式只有一个,那就是成为爱的伴侣。

        可是我胆子太小啦,我不敢赌,我怕哥哥并没有那个意思,到时候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啦。

        可是我没有想到哥哥远比我想的要勇敢,他向我求婚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呆住了,他求婚后一个月,我在午夜梦回的时候,都觉得那是一场梦。

        直到摸到了手中的戒指,我才确定,那是我的美梦,成了真。

        我真的很高兴,成为陆先生的未婚妻。

        是我主动提出的领证,因为那个时候我即将和陆先生两地分居,我当然是信任陆先生的,可是我却不信自己。

        我怕没有一纸婚书会患得患,是我想用结婚证绑住陆先生,让他永远成为我的唯一。

        他总是为我想的更多,我们一起走过这么多年,我就像是个小朋友一样,而我的监护人就是陆先生,他始终牵着我的手,带我风雨无阻的往前走,肩上的那把伞早就已经向我倾斜,我被陆先生护在他的羽翼下,健康快乐的长大。

        这么好的陆先生值得我去为他做任何事。

        无论是在事业上升期从法国芭蕾舞团退出,还是在我的事业巅峰期选择休息一年,孕育两人的孩子,即便是在如今,也有很多人在讨论值与不值。

        可是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无需讨论的话题,看着那么可爱的两个孩子,那个爱我的陆先生的笑容,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我一直觉得,在这段感情里,他走了九十九步,而我只迈出了一步。

        这一生何其有幸,遇见陆先生。

        孩子出生后的那两年应该是陆先生最忙的时候,我从未见过一个爸爸像他一样尽责,即便我爸爸对我很好,可是我觉得如果对比陆先生大概也只能评为及格分。

        陆先生不仅仅是一位满分老公,也是一位满分老爸。

        陆先生的好实在太多,太难讲完,时间有限,今天我们就讲到这里吧。

        陆先生即将下班,我要去准备一份惊喜迎接我的陆先生了,拜拜!

        陆承宣视角——

        你好,我是陆承宣,在开始之前,我们先转移阵地去书房吧,虽然已经十点,但笙笙还没有起床,别把她吵醒了。

        这两年她越来越爱睡懒觉了,鹿鹿说我总是惯着她。

        可我并不是惯着她,只是想让她把从前没有睡过的懒觉都睡回来,笙笙从六七岁开始学芭蕾,每天都是五六点起床,一直练习到深夜,小小的身子迸发了极大的能量,每天都在和自己的身体极限对抗。

        现在她功成名就,逐渐的从台前走向幕后,终于有了充足的时间可以睡懒觉,我怎么忍心喊醒她,为此我还将主卧的隔音加强了,希望能让她睡得安稳。

        至于鹿鹿那个小丫头,小小年纪,睡太多懒觉可不好,她得向妈妈小时候学习。

        我自认为自己是不善言辞的,小森的性子大多遗传自我,从小我就不怎么爱说话,当然有个例外,那就是笙笙。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是作为主导的那一方,话多的说不完,那是因为她在我心里是极为特殊的存在。

        今天既然有这么个机会,那我还是聊一聊笙笙吧,只有聊到她,我才会比较兴奋,话比较多,要不然我怕要冷场了。

        我现在已经不太记得三岁时候的事了,但是脑海里仍旧有我第一眼见到笙笙的样子,眼睛那么大,皮肤白里透红的,那就是我期待已久的妹妹的样子,笙笙的可爱让我那天兴奋了一整晚,我终于有了妹妹。

        我说不上来为什么要对笙笙好,只是当我们第一眼遇到的时候,我就觉得她会是我的责任。

        人的一生肩上要背负很多的责任,承洲集团是我的责任,爸妈是我的责任,但是这些责任都不是我主动去选择的,而是与生俱来我就该承担的。

        唯有笙笙是我主动想去选择,并且坚定的想要承担的。

        答应盛阿姨照顾笙笙的时候,我才九岁,其实那个时候我也不太明白什么是永远,但是牵着笙笙的手,我就有了无尽的勇气,哪怕前路风雨飘摇,我还是会坚定的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向风和日丽。

        很多人说我太惯着笙笙了,身为身为一家之主,应该东风压倒西风,而不是让西风压倒东风。

        但对于我来说,我对笙笙还不够好。

        笙笙六岁失去了母亲,童年的时候父爱感受的也不多,即便我爸妈对她很好,可是亲生父母的爱是永远也无法替代的,所以我只想对她好一点,再好一点,一点点的去填补她那些年缺失的爱。

        如果要问我什么时候对笙笙有了非分之想,其实我也记不大清了,如果非要说的话,那就得用一句话来概括了——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我没有彷徨,没有犹豫,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要牢牢的绑住她,让她成为我的陆太太,这一生都要和我有所羁绊。

        那是我第一次明确的想过“婚姻”二字,稚嫩却坚定。

        所以我开始有意识的防备着她身边的追求者,我的笙笙那么的优秀,怎么可能会没有追求者呢?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这么多年我到底背着她挡了多少情敌。

        她这辈子都不会知道,我居然会对着别的男人说——离我喜欢的女孩远点,毫不遮掩的宣示着我的占有欲。

        笙笙应该不会看见这些吧,那我就大胆发言了,她一定不知道,之前我偷偷地将她抽屉里的情书扔进了垃圾桶,即便这样的行为有些卑劣,可我并不后悔,不过要是被她知道的话,可能就要找我算账了,你们可千万别告诉她。

        我本身就是一个占有欲很强的人,而我对笙笙的占有欲是最强的,有时候我甚至在克制着这种占有欲,我怕吓到她。

        三生有幸,遇见我的笙笙。

        我永远都不会告诉她那些过去事情,无论有多少追求者,都已经是过去式了,现在她是我的妻子,我孩子的母亲,我们是幸福的一家四口。

        最近我正在做一个关于全球旅行的计划表,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我都想带着笙笙去走一遍,让她觉得这一生与我在一起,不虚此行。

        目前我才做了不到十分之一,不过时间还很长,两个孩子还那么小,等到他们长大,应该就做完了。

        到时候就按照计划表上安排的,带着她去世界各地走一走。

        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只要我还走得动,我就会一直牵着她的手走下去。

        直到落日尽头。

        希望下一世,我还能遇见她,我的笙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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