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一瓶够么
林佩珊眨着清澈的眼睛,摸着滚烫的脸颊半晌没有言语。
“那啥,你不用纠结了,既然答应你的就一定说到做到,等下我就去收拾铺盖搬你房里。”
“你胡说!”林佩珊一百个不相信,气的鼓起小嘴,把碗一推,起身出了餐厅。
来到自己的房里,看着镜子里满面红彤彤的自己,她狠狠跺了跺脚,自暴自弃的打乱额前的发丝,真是昏了头了,明知道自己不胜酒力,昨天为什么要喝那么多酒,就算是为了化解和龙浩昌的芥蒂,怎么就没想到会落给叶承欢口实,白白让他笑话。
背后传来一声口哨,回头一看,叶承欢抱着胳膊依着门框,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林佩珊狠狠剜他一眼,不言不语的坐在床头,“谁让你上来的?”
“佩珊宝贝,我是上来告诉你,刚才的话都是逗你玩儿的,昨天回来我就把你交给婉姨了,当时把她吓坏了,又是喂你喝酸梅汤醒酒又是埋怨我没照顾好你。”
“你怎么说的?”
“我把黑锅都背下来了,总不能说你自己灌醉自己的吧。”
林佩珊默默地掐着手指,心里有些愧疚又有几分感动,停了良久才凝望着他,轻声道:“收拾一下吧,陪我去趟公司。”
叶承欢为难的道:“你是大总裁,我不过是个小小的营销部长,一起去不合适吧。”
林佩珊正色道:“合不合适我说了算!”
汽车来到岔路口时,林佩珊忽然说了声:“停车!”
叶承欢有些惊讶:“不是去公司么?”
林佩珊并没回答。
车子停在路边,林佩珊和叶承欢交换了位置,亲自开车。
她开车的速度不快,虽然晚上高速路上的车流不多,但也经过半小时才来到一处度假村。
车子沿着蜿蜒的鹅卵石铺就的羊肠小道,通向里面的幽静深处。
在一片沿江搭建的古朴的村屋式建筑前停下,秘书夏如嫣规规矩矩的往车前一立,“林总,房间已经布置好了,随时可以去休息。”
冰美人还是冷凄凄的,除了头上多顶太阳帽外,音容装扮没一点变化。
“带他去休息。”林佩珊又恢复到以往如墨如金的样子,根本不给他否定的机会,就昂首阔步的离开了。
叶承欢跟着夏如嫣来到早已准备好的房间,里里外外都是农家田园的样子,竹床上铺着粗布单子,脚下青砖铺就,花格子窗外是随风摇曳的芦苇荡,不时听到野鸭的嘎嘎声。
“睡吧。”夏如嫣面无表情的说道,心里却有点诧异,不明白林总怎么会带这么位半吊子过来。
“现在是早上,我刚睡醒不久,一点也不困啊。要不你陪我……”
咣当!木头堆砌的房门被重重关闭。
不愧是冰山总裁的秘书,做事的风格都如出一辙。
叶承欢纳闷的拍着脑袋,一系列奇怪的举动让人一头雾水,不过冥冥中认定林佩珊带自己来绝不是度假那么简单。
既然老婆都安排好了,他乐得偷个闲来拥抱下大自然。
在房里呆了会儿觉得无聊,他才不管什么命令不命令,径直出了房门,沿着江边的栈道信马由缰的走着。
这一带远离闹市,依山傍水,如同一幅淡淡的水墨画,江上偶尔可见一两条渔舟,不远处还有一座渡口、几户人家,估计是常年靠江吃饭的渔家。
只不过奇怪的是,偌大的度假村没见有什么游客,也没有几辆汽车,真不知是靠什么经营的,这一点都不像林佩珊的风格。
走着走着,就见一个穿着粗布花衣的少女,梳着又粗又长的大辫子,站在一条筏子上,撑着竹篙对江岸划来,嘴里唱着船歌,脆生生的嗓音顺着江面传出去,空灵而悠长。
看着淡淡江雾中走出的水一样的少女,叶承欢眯了眯眼,一阵失神,“妹妹,给你打听个事。”
少女也看到叶承欢,江边土生土长的她似乎很少见到这样装扮的男人,水灵灵的大眼睛含着几分羞涩,怔怔的拿着竹篙,也忘了去撑了。
“灵儿,是谁啊。”船舱里传出个苍老的声音,随即从里面弯腰出来个清瘦的老人,头戴斗笠,穿着白汗衫,肩上搭着条手巾,嘴里叼着旱烟袋,眯着双眼,脸上满是岁月的雕痕。
那个叫灵儿的少女放下竹篙,一声不响的躲到老人背后,还不时探出半张脸,眨巴着黑黑的眼眸,打量着岸上的陌生人。
老人爽朗的一笑,拿起竹篙,让筏子靠了岸,用手巾掸掸身上的水珠,打量下叶承欢,笑眯眯的道:“女孩子家没见过世面,让你见笑了。”
老人的年纪看来不小了,但腰板不弯,中气十足,身子骨还挺硬朗。
“老爷子多大年纪了?”反正也没什么事,叶承欢乐得和这位面善的老人聊聊。
老人捋着山羊胡,勾勾手指:“小呢,刚刚九十。”
叶承欢吃了一惊,都说人活七十古来稀,这位老人都九十岁了还这么清健,真是难得。
“那个女孩是您什么人?”
老人摸着灵儿乌亮的秀发:“我小孙女,小名灵儿,从小就在江边长大,跟着我这个糟老头子,猛地见到你这个城里人有点害羞。灵儿,平时我是怎么教你的,还不给这位哥哥打个招呼。”
灵儿扯着老人的汗衫,怎么也不肯出来。
“这么说也就您和孙女两个人生活,她的父母呢?”
老人叹了口气,幽幽的道:“十五年前一场洪水都卷走了,只剩下我这个老不死的和小孙女相依为命。”
叶承欢有些黯然,本以为远离都市的渔人闲云野鹤,没想到命运多舛,看他们的样子,生活的确够清苦的。
“那您靠什么为生的?”
“打渔、摆渡,和你们城里人不能比,我们也就靠混个糊口罢了。”
“没想过去城里吗?”
老人眼睛眯成一道缝,波波的抽了两口旱烟:“我一把老骨头了去城里能干什么,老了什么争强好胜的心也没了,一辈子和江水作伴,活着打了那么多鱼,死了也还给这条江,也算报答它们了。”
灵儿拼命扯着老人的汗衫,不让他说下去,低着头扑簌簌的流泪。
老人倒是很豁达,笑了笑,抚着孙女的头顶:“我活了九十岁,什么事都看透了,唯一不放心的倒是我这个小孙女,她才18岁,一个女孩子家以后怎么过活。”
胸膛里热流翻滚,忍不住脱口道:“天地这么大,人总有活路的,实在不行还可以去城里。”
“城里人都八个心眼,就这傻丫头要是去了,没亲没故的,还不被人坑死啊。”
“这话我就要拦您一句了,城里人也分三六九等,哪儿都有好人,您说是吗?”
老人笑眯眯的看着他,点点头:“别人我不知道,但看得出来你是好人。”
好人?
国外的那些小家伙们叫他北风之神,到了国内交集过的人们叫他破保安,流氓,魔鬼,似乎从来和好人不搭界。
老人捻须微笑:“我做摆渡人几十年,什么样的人都见过,别的不敢说,看人还从来没走过眼。”
“老人家看我是做什么的?”
老人沉吟半晌:“老板……不对。军官?也不像……”
叶承欢点上支烟:“既然你认定我是好人,那将来有天把你孙女带到城里,你放心吗。”
老人眼睛发了光:“你说真的?”
“当然。”
“好,那一言为定!”
叶承欢微微诧异:“你就不怕万一我是坏人怎么办?”
“好也罢,坏也罢,都是她的命。只要将来能有个着落,我就可以闭眼了。”
灵儿用手指绕着发梢,又羞又怨的瞪着爷爷,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忽然说了声:“爷爷,我哪儿也不去,这辈子我就守着你。”
“傻孩子,爷爷老了,你还能守多久,况且咱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就快没了。”老人感叹道。
“您的话什么意思?”叶承欢诧异道。
老人空洞的望着茫茫江水,幽幽的道:“这条江就是东江,江水到了这儿打个旋儿向东而去,所以鱼虾非常多。祖祖辈辈活在这里的人们靠江吃饭,生生不息,后来就成了个镇子,叫毛公镇。我们的祖先姓毛,这里的人都姓毛。十五年前的一场洪水把镇里一半的人都卷走了,从此毛公镇也就衰败下来。后来城里人富了,镇里的人不愿守着这份祖业,都去城里打工,到现在就只剩下我们几户人家。据说用不了多久,这一带就要被度假村那边的人圈占,我们这些渔民也没了生计,老了老了还要背井离乡,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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