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有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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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刚亮江秀便起床了,雨已经停了。
外面被雾气笼罩着,此时正是夏初,早上还有点凉嗖嗖的。
她添了件灰色外衣,把一头长发编了条蝎子辫,然后用蓝布包了起来。
然后便把那支参从空间里拿了出来,因为空间有保鲜的作用,所以昨晚她就把它放空间了。
背上背篓,简单交代了两句,她便出门了。
刘氏本来也打算一起去的,但是这里距离镇上坐牛车都得一个多时辰。
家里还有老人和两个孩子,所以她就没去了。
好在这个时代比较开明,并没有女子不能抛头露面的说法。
相反女子还是有一定地位的,这一点让江秀松了一大口气。
按照记忆来到了村口,他们村有个叫做刘大叔的就是专门拉牛车的。
一个人两文钱,所以村里人要去镇上一般都是坐他的车。
江秀到的时候,已经有两个媳妇在车上了。
见她来了,其中一个便热情的跟她打起了招呼,“秀娘,过来。”
她认出这个小媳妇就是上次帮她说话的陈家小儿媳。
便赶紧报之以微笑,“嫂子好。”
“叫什么嫂子,我姓钱,闺名叫淑珍,算算年纪,应该比你大一两岁,你就叫我淑珍姐吧。”
钱淑珍爽朗一笑。
江秀乖巧地喊了声,“淑珍姐。”
“哎,这就对了嘛。”
上次没看清,这次江秀才看清了这个爽朗女子的样貌。
鹅蛋脸,白皮肤,大眼睛,眉毛十分浓郁,颇有几分英气,只是嘴角那对梨涡又让她多了几分少女的娇俏。
而她身边另一位媳妇,则是一脸鄙夷地看了江秀一眼,便转过去了。
仿佛她是什么洪水猛兽一样。
钱淑珍显然也发现了,她瞥了那个媳妇一眼有些无奈地对江秀道,“这是我大嫂。”
江秀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陈家的事儿也不算新鲜,两姐妹嫁两兄弟。
有意思的是,当年钱淑珍定亲的是陈家大儿子,可最后却嫁给了陈家小儿子,她的继妹钱淑慧却嫁给了陈家大儿子,成了她的大嫂。
想到她家那个继母,江秀也能猜到这里面门道多着呢。
不过她可没有八卦闲心,随着牛车缓缓启动,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话着家常。
很快便到了目的地—葫芦镇。
之所以叫葫芦镇,是因为这个镇的地形酷似一个葫芦,因此而得名。
“好了,咱们到了,你们各自去办事,傍晚在这里汇合。”刘大叔停下车,对着她们几个说道。
三人齐齐应下,便都下了车。
“秀娘,我去绣坊买些绣线,你呢?”钱淑珍问道。
“淑珍姐去忙吧,不用管我,我去买些米面。”江秀笑着说道。
“那成,那咱们一会儿见。”
“好嘞!”
……
拜别了钱淑珍后,江秀便在街上逛着,她这是第一次来镇上,在原主的记忆中,她也没来过。
“诶,包子,新鲜出炉的包子诶。”
“烧饼,卖烧饼咯!”
“馄饨,热气腾腾的馄饨嘞。”
街上到处都是各种小摊贩,身边也是此起彼伏的叫卖声。
江秀摸了摸肚子,“算了还是先办正事要紧。”
她在街上到处逛着。
走了许久,才看见一家稍微大一点的医馆,“惠~安堂。”她看着上方的牌匾念出了声。
“嗯,进去看看吧。”
一进门就看见有不少人在这里看病,大夫们忙得不可开交。
“姑娘,今天人有点多,看病的话,请先侯着。”一个大夫头也不抬地说着。
“我不看病。”她回道。
“不看病你来医馆做什么?”那大夫语气明显不好了,以为江秀是来捣乱的。
“你们这里收人参吗?”怕被当成捣乱的赶出去,江秀直接开门见山道。
那大夫这才抬起头来,用狐疑的目光盯着她,“人参?”
江秀点了点头。
“拿来我瞧瞧。”大夫也不啰嗦,直接说道。
江秀这才小心翼翼的从背篓里将那支人参给拿出来递给了大夫。
打开包着的人参的蓝布,看着足足有成人手臂粗的人参,大夫瞪大了眼睛,“老夫看了一辈子病,还是第一次瞧见这么大的人参。”
看他这反应,江秀心中一喜,看来能买个好价钱了,面上却很是淡定。
“那烦死大夫给个价吧。”
大夫摸了摸胡子,一脸为难,“参是好参,可这小地方也卖不出个什么好价钱。
江秀点了点头,如她预想中的一样,可她也不可能真去京城啊,远得十万八千里。
“你如果诚心要买的话,我给你两百两银子,如何?”
大夫看着江秀开口道。
“成交!”
两百两银子比她预想中的要多了一倍,她是很满意的。
接过沉甸甸的银子后,她美滋滋地离开了。
这个时代银子的购买力还是很强的,庄户人家一年的花销才二两呢。
他们村里能一次性拿出两百两的人估计除了村长家也找不出第二家了。
看了看手上的银子,一共四锭,她把三锭收进了空间,剩下的一锭五十两银子拿去钱庄换乘零的。
今天出门的时候,刘氏把上次王桂香赔偿的那二十文钱也都给了她。
拿着这些钱,她先去了粮铺,买了三十斤大米,二十斤糙米,还有十斤
大米的价格是五文一斤,糙米三文一斤,面粉六文一斤。
这样一共花了270文。
路过布匹店,想到孩子们好久都没做过新衣服了。
她又扯了六尺布,买了绣线,共花去300文。
肉也得买,去了肉铺,买了五斤五花肉,五斤排骨。
五花肉十文一斤,排骨十二文一斤,加上其他油盐酱醋茶,这一共就又花了200文。
接下来称了两斤糖果二十文,两朵绢花,还买了根素银簪子。
路过一家书铺的时候,江秀打算进去看看。
她刚一进去,就感受到了好多的视线落在了她的身上。
“夫人,要买书吗?”一个小哥上前来问道。
江秀看了看眼前的小哥,约摸二十来岁,身量较高,五官端正,脸上挂着淡淡的笑。
让人觉得十分好说话。
“我看看。”
“切,你一个女人又不识字,看什么看,再说了你能买得起吗?”另一个伙计不屑地看着江秀。
“谁说女人就不能识字了?”江秀反驳。
“哈哈哈,你一个农妇还会识字?”
大家都笑了起来。
江秀也没恼,她看着那个一脸不屑的伙计
“那我要是识字呢?”
她这话一出,大家都向她看了过来。
眼前的这个女人,虽然模样精致,身姿窈窕,但是整个人又黄又瘦,一看就是常年吃不饱饭。
手上也全是老茧,这样一个农妇,也不会相信她能读得起书。
所以那个小哥噗嗤笑出了声,“你要是会认字,今天书铺里的书任由你挑,不要钱!”
“不过,你要是不会,可得跪下来跟我喊我大声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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