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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不懂政治的和尚成不了高僧


“终于到了吗?这是哪,是雷州吗?”高宁一身红色纱裙,如一团洋溢着青春的火焰一般蹦出船舱,冲着破破烂烂的广州城大叫道:“太好了,我要去吃好吃的……”

  “咦,不对,这里好像不是雷州城。”高宁皱着眉头看向孙掌柜,“你们把我带哪去了?”

  “本来想把你卖掉的,人家不要。所以,今天到广州来看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甄鑫看向高宁身边的阿黎,依然一身素白衣裳,但是不再冰冷的脸上,写着一丝的好奇。

  红的让人心动,白的令人神往。

  本来应该让郡主感觉到极其无聊的海上旅行,因为有了可撸的墨墨,有了宽容大方的阿黎姐姐,有了可以随意使唤的沁儿,有了能够逗乐的甄鑫。还有一个虽然沉默寡言,却可以真心保护她的大喇嘛。这一切,都让高宁恨不得这趟行程,可以再多走些天。

  虽然那个苟榕说话总是莫名其妙的阴阳怪气,却没有丝毫影响高宁的心情。

  当每天都很快乐的高宁,没空跋扈的时候,各个船舱之中,总是能响起她爽朗的笑声。这些笑声,如透过密林之中的层层枝叶,漏下来的一束束光亮,让本来被迫前往广州的整船人,心情也跟着舒缓了许多。

  可是偏偏就高宁自己,甚至不知道已经来到了广州。

  “阿黎姐,笑笑她,又欺负我……”高宁委屈巴巴地搂着阿黎的胳膊,小翘臀扭得跟马达似的。

  甄鑫狠狠地瞪了一眼苟榕。

  苟榕回以不解的眼神。

  跟苟榕呆在一起时间长了,连高宁都带着浑身茶气,气死了个人!

  苟榕小心翼翼地挨到甄鑫身旁,似乎不经意地蹭在他胳膊上,细声问道:“公子,我,我想进城去逛逛,你能带上我吗?”

  “一边去!”甄鑫摁开苟榕脑袋,回头拉住畏畏缩缩的小沁。

  本来准备放弃的苟榕,咬着下唇,收住自己的不服,绕到另一侧,紧紧地拽住甄鑫的另一只胳膊。

  甄鑫抬起胳膊,甩了两下,没甩开,只好放任。就当这条胳膊不是自己的吧……

  一行人,就这么挤挤挨挨,往城里而去。

  广州城原本没这么破的。

  当然,天下的城池,总是在破与不破之间不停地转变。

  有些毁于战乱时期,有些却毁于和平年代。

  宋灭南汉后,在其国都兴王府的基础上,建成东城、子城与西城。南宋嘉定年间,又在城南筑东西雁翅城,直至江岸。

  元军三次攻占广州,致东西两城被毁。广州录事司成立之后,开始将几个城池整饬合并为一城。一边在拆一边在建,建当然没有拆得快。

  于是,广州城便愈加的残破。

  史护卫在前,大喇嘛坠于最后。

  在船上与孙掌柜促膝长谈之时,甄鑫也问过这位大喇嘛的情况。

  当年,蒙古灭了西夏之后,窝阔台汗封其二子阔端为凉王,统辖西夏与畏吾儿故地,及整个青藏地区。

  阔端领兵攻下蜀地之后,遣部将率兵进乌思藏,横扫吐蕃,直抵尼婆罗边界。早已失去成建制军队的吐蕃,根本无力反抗。

  在中原的大唐王朝面临崩溃之时,一度强盛的吐蕃经历近百年的内乱,赞普王朝也最终走向覆灭。世俗政权的缺失,为宗教神权的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时机。

  彼时,在吐蕃最具影响力的藏传佛教有宁玛派、噶当派、噶举派与萨迦派。萨迦虽然势力最弱,却是最早也是最主动与阔端接触的教派。

  萨迦派出的代表,是其首领班智达,此人确实堪称“智者”。班智达将不属于他,甚至不属于萨迦教派的吐蕃,献给了阔端。并以藏区首领的名义,致信吐蕃各教派,劝大伙儿一起投降蒙古。

  然后,吐蕃就被纳入了蒙古的版图。

  而萨迦也在蒙古的支持下,一跃而成为吐蕃最具实力的教派。

  相对于班智达,其弟子八思巴眼光更为毒辣。在忽必烈还没公然显露出争夺汗王之位意图的时候,他便与忽必烈私下结盟。

  这笔投资,为萨迦带来更为宏远的利益。蒙哥汗去世,忽必烈击败其弟弟阿里不哥,继位为汗之后,八思巴被封为国师,得授玉印,统领天下释教。

  自此,藏传佛教不仅可以在蒙古广袤的草原上传教,也随着忽必烈麾下的铁骑,向西域、向中原汉地,乃至渡过江淮,传播于江南之地。

  其中传播最广、获益最多的,自然是萨迦教派。

  萨迦派实力的增长,使其他三派在吐蕃的势力被不断挤压。这些年,三个教派终于开始向班智达与八思巴学习,想要投资下一任汗王,希望可以改变这种不利的局面。

  而这位一路跟随的乌坚巴,就是代表着噶举派,前往云南,准备与甘麻剌开始进行合作。

  果然,不懂政治的和尚,绝对成不了一个高僧。

  任何时代,都是如此!

  可是,乌坚巴投资有争夺太子机会的甘麻剌,甄鑫可以理解。那跟着自己又是干啥?

  对此孙掌柜也不甚清楚。

  乌坚巴那个闷葫芦,三棍子打不出个屁来,更何况也打不过他。

  既然暂时没有条件了解,甄鑫也不再纠结这位大喇嘛的目的。想跟就跟着吧,反正有人出伙食费。

  出手豪横的潘老板,给甄鑫一众在如今最繁华的西雁翅城弄了座不小的院子。十几个房间,足以塞下所有人。

  当夜,大老潘又在临江的回雁楼,设宴招待所有人。

  一桌相当豪横的海鲜!

  酒先不提。

  跟胳膊一样粗的龙虾,与海碗一般大的膏蟹,比手掌还大的章鱼,各种鲜美无比的螺蚌与石斑。还有摆在正中间,一只六七尺长的黄鳍金枪鱼!

  除了甄鑫之外,所有人都呆呆地看着这一桌海鲜。就连苟顺与蔡老二这俩几乎天天泡在海里的家伙,都认不全餐桌上的东西,更不用说别人了。

  认都不认得,又怎么吃?

  而且,这些东西能吃吗?尤其是那条大鱼,不仅没煮没煎,根本就是生的。级别这么高的招待,还要让大伙儿生吃海鱼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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