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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左膀右臂


大晋永嘉六年(312)七月初一,晴。

    从新郑仓调拨的五万斛粮食,借用洛阳度支校尉杨宝的船只顺利运抵马渚。

    与之一同过来的,还有从各支屯田军中抽调的什长以上军官。

    傍晚日头不甚毒的时候,军官们纷纷下队,带着各自管带的军士开始熟悉队列。

    彭陵穿着一身皮甲,手抚佩刀,目光炯炯地看着手下五十余人。

    他敏锐地发现,这支名为黑矟军的部队,似乎和银枪军编制一样,一幢约六百人。

    河阳三渚总共编成了两幢人。

    陈公特意下令,筑城之事由洛阳发来的役徒负责,他们不用参与了,吃饱饭后就定期操练,学习战阵厮杀之法。

    彭陵也跟着一起学了。

    他的射箭本领还是当上什长后开始学的,技艺真谈不上好,有些愧对他的身份。

    学到太阳彻底落山的时候,各队相继解散。

    军士们乱哄哄地回到了家中,端起香喷喷的饭菜,大快朵颐。

    彭陵想起了远在鄄城的妻儿,不由得叹了口气。

    人有了牵挂,心就软了。

    但有些执念,他从来没变过。

    他下意识看向洛阳,轻哼一声后,在一处民宅外席地而坐,吃起了粟米饭。

    “队主,吃过蒸饼吗?”这处民宅的主人正好是他队中军士,出言问道。

    “在鄄城吃过,怎么了?”

    “我还没吃过。”军士一边吃着粟米饭,一边叹道:“听闻是用猪膏制成的,那得多香?”

    此时习惯,有角的动物如牛羊等,其油称“脂”,如羊脂。

    没有角的如猪狗之类,其油称“膏”,如猪膏、狗皮膏。

    进而引申出民脂民膏,比喻的就是百姓的油水。

    有油水的食物,那是真的香。

    “好好习练武艺,熟稔军阵,战阵上再立点功劳,很容易就升上去了,届时吃点猪膏蒸饼,还不简单?”彭陵放下碗筷,认真地说道:“我当年就是在堵阳立功,这才慢慢升到队主。”

    “哪天就升任幢主了也说不定。”军士恭维道。

    彭陵摇了摇头,道:“除非黑矟军再扩编个几幢,不然很难。”

    “原来如此。”军士不再问了,低头安心吃饭。

    他有妻子,外加两个孩儿。

    妻子方才在茅草屋外就着阳光缝补衣物,脸上满是欣慰的笑容。

    彭陵注意到,此妇人身上穿的是新衣,很明显是用陈公分发下去的禹山坞白麻布制成的。

    她可能就这一身衣服。

    有了新衣后,终于不用躲在屋内了。

    想到此处,彭陵叹了口气,别怪流民爱抢东西,他们是真的穷。更没人关心他们的喜怒哀乐,只要有人稍稍对他们好一点,让他们能够活下去,并且日子越来越好,就会死心塌地。

    军士的两个小儿还赤着身子乱跑,被母亲喊回来后,大口吃着混合了野菜、树叶的稀粥,一边吃,还一边瞟向父亲碗里厚实的粟米饭。

    妇人将俩小儿领到屋里去了,免得他们流口水后再闹腾。

    男人虽然不再筑城了,但一点都不轻松。

    操练军阵、习练武艺,哪個不大耗亏空?那点粟米饭根本不够的。

    “明日不用习练武艺,但辨识金鼓旗号,早些起来,莫要晚了。”彭陵吃完后,径自到河边洗碗。

    不远处站着大群身着明光铠的军士,对他虎视眈眈。

    军士身后是一处草堂木屋,点着灯,远远便可闻见荏油的独特气味。

    那是陈公的居所,至夜还在批阅表章?

    彭陵悄然离开,站在河边,静静聆听着哗哗的水声。

    脚前方是一片打理得非常不错的菜畦,长出了绿莹莹的胡瓜,看着非常不错。

    菜畦旁搭了几个架子,不知道准备种什么。

    马渚不大,没什么秘密。

    彭陵经常看见陈公在菜畦内忙活,那几个架子也是他亲手搭的,笑称瓜豆熟了之后,请大家一起吃。

    没有架子的将官真好,让人觉得亲切。

    回到自己的住所后,里面全是呼噜声和臭脚丫子味。

    彭陵取下挂在墙上的环首刀,出了茅屋,在夜色间一下下习练着。

    战场之上没什么花巧,比的就是这千锤百炼的一击。

    技艺一线之差,往往就是生死之别。

    高手较技,立分生死,绝不是虚言。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对彭陵而言,一切似乎都很充实。

    他每天都和队中的军士待在一起,银枪军会派出一些老兵教授他们技艺以及战场上活命的小窍门。

    每隔两三天,他总能见到陈公一次。

    他在各个沙洲之间巡视着,时而监督筑城,时而亲自训练军士,时而批阅公函,时而种菜喂羊。

    每个人都能看见他惊为天人的武艺。

    每个人都能听到他充满自信的声音。

    河阳三渚的每个角落里,渐渐流传着他的一桩桩光荣往事。

    野马冈之战破石勒、大阳之战破王桑、高平之战破靳准,让人惊叹不已,很多事迹就连彭陵都是第一次听说。

    偶尔会有一个女人来看他,看样子三十左右——有人说年近四旬了——这个时候陈公会乘船离开。

    彭陵不喜欢这个女人。因为她总是一副高高在上、颐气指使的神态,目光偶尔扫过他们时,像在看蝼蚁一般,让人很是恼火。

    你这般高贵,不还要服侍陈公?装什么装?

    这女人六月来了两次,七月初来了一次,眼下八月初了,却始终没来,整整消失了一个月。

    八月初三,洛阳送来了十万斛军粮,比原本计划晚了将近半个月。

    这个穷鬼朝廷!

    八月初四,又送来了一批器械。

    第一眼看到那漆黑如墨的长矛时,彭陵就喜欢上了。

    真正的黑矟,可比之前数月习练用的木矛强多了。

    这个朝廷还是有点用处的!

    当天陈公就组织了一次会操。

    整整一千二百人立在烈日下,高亢的嗓门响彻三渚,草人几乎被他们刺烂了。

    不过在与银枪军讲武时,他们稀里哗啦地败下了阵来,让人有些窝火。

    “吃瓜了,吃瓜了!"军士们搬来了一筐筐新摘的胡瓜,还有一批黄澄澄的甜瓜,似乎是从其他地方运来的。

    众人一看,顿时咽起了口水。

    邵勋拿着刀,轻轻切着甜瓜,道:“这是今日从高渚采摘的甜瓜。沙壤肥沃,甜瓜好吃得很,人人有份,按队领取。”

    谢陈公。“每个领到的人都干恩万谢。

    不仅仅因为这次的甜瓜,还有他们家庭生活的极大改善。

    分完瓜后,邵勋没有吃,而是背着手,在草地上走着。

    整整一千二百人鸦雀无声,场中只剩下咀嚼的声音。

    他走到哪处,吃瓜的军士甚至会下意识停下来,待他走过后再小心翼翼地吃着。

    “昔年洛阳变乱,我屯兵太极殿前,不过六百人而已。“邵勋的声音在夜风中飘得很远:“而今银枪左营便有六千之众,骁勇善战,悍不畏死,何也?”

    没人说话。

    斩敌首级者,得粮帛赏赐。”

    “立功升官者,有禄田粮米可领,队主便有五十亩。”

    战死伤残者,自有钱帛抚恤。其家人年给二十斛粮豆,直领十年。"

    “这便是银枪军,吾之左膀。”

    “河阳三城,殊为紧要,于此拒敌,可将贼众阻于大河以北,尔等家人亦可安心种地。”

    “河北遮马堤一带,已立起贼营,其众不少,其势猖獗,随时可能南犯。”

    “银枪军不会久驻河阳,早晚需要尔等顶上去。在我看来,黑矟军就是我的右臂,将匈奴牢牢钉在河北岸的右臂铁拳。”

    “吾有左膀右臂,天下之事何忧也?”

    “富贵会有的,女人会有的,前程也会有的,只需奋勇厮杀,尔等宜勉之。”

    彭陵听得心下激动。

    原来,黑矟军这么重要?不枉自己日夜苦练了。

    陈公说的每一句话他都信。

    银枪军将士对他的爱戴不是假的,他就是那样一个说到做到的人。即便大灾之年,减其他人的口粮,都没有亏待过银枪军将士。

    大晋朝的武人何时有过这么舒爽的日子?何时被当作人看待过?

    “三日后习练偃月阵,尔等用点心。”邵勋说完后,拍了拍手。

    蔡承立刻上前。

    “明后天组织人手去池子里捞鱼。养了数月的羊,一并宰了吧。儿郎们操练辛苦,不能亏待了。”

    “遵命。”蔡承大声应道,随后又带着亲兵对众人大声宣布这个好消息。

    不出意外,热烈的欢呼声瞬间响起。声音如此之大,以至于二里外的高渚、陶渚都听到了。

    或许,就连北岸的匈奴人都听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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