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想他,他就来了
井焕与九韶坐在一处酒肆中,四周是喧阗鼎沸的人声,九韶分外不习惯,虽然面上不显,但井焕知道,他就是在强忍心中的不适。
“死鸭子嘴硬。”井焕撇了撇嘴,心说。
他不敢把这话宣之于口,因为如今他不但法力全无,又囊中羞涩,而这凡世吃饭住店消遣,样样都是要花钱的,身边这条大粗腿得抱住了。
但九韶之所以肯在这种地方和他一坐就是一两个时辰,是因为他说羲华最爱热闹,若想寻她,首屈一指的便是茶馆酒肆,戏院书坊。
但茶馆、酒肆、戏院、书坊,这是四处地方,这人间的每一座城,但凡有点人气的,都少不了这些地方,且还各自不止一座,这要怎么找,不是大海捞针么?
“自然不是。”井焕向高空抛了一颗花生米,张开嘴精准地接住,嚼得满口生香:“咱们不求能一步到位,在这里的某处便和她偶遇了,这机会太渺茫了。你看那里,台上的那位说书先生据说是这城里最受追捧的,咱们只要在此听先生说一说近来发生的新鲜事,若是有对她胃口的,自然便有了寻她的方向。”
“噢?”九韶端起茶盏闻了闻,略有嫌恶地放下,施法将其中的茶水换成了清泉,这才微微润了润嗓子,问道:“如何能分辨哪些新鲜事是对她胃口的?”
井焕又撇了撇嘴,觉得他端的有些过了,他们离开那藤壶妖的巢穴已有三日了,这三十六个时辰中他们走过了三城五镇,就没见他对这人间的饮食发生过丁点兴趣的,连人家放到眼前的都不肯屈尊尝一尝。唯一有幸沾到他的那双惹眼的双唇的,只有他自己化出的清泉。这叫什么啊,不是大神,比大神还难伺候。
不过他倒也介意不着,每每遇到了新鲜没见过的吃食或者酒水,他总是慷他人之慨,用他的钱买来祭自己的五脏庙,他爱吃不吃,自己吃的开心吃的满意就行了。
就譬如今日吧,这里是这“大舆城”有名的酒肆一条街,短短不到一里的街道两侧林立着十数家大大小小的酒肆。井焕挨个看过去,犹如耗子滚进了米缸,乐得胡子都要翘起来。他嗅着浓淡不一的酒香选定了一家,拉着九韶便走了进去,且为了践行最大限度地凑热闹的原则,他们舍了清净的雅间不坐,专门在大堂中选了靠近正中的一张桌子,叫了此间最贵的酒和招牌菜。
如今酒菜还没上来,井焕便就着餐前小食喝茶,写了笺子叫小二送到台上的说书先生那里,请他说完这一回后讲讲时下的新鲜事,笺子外还附了一块银锭,是单独的打赏。
这家的茶不错,既开胃又不会过于浓酽,让人失了吃饭的胃口。
对了,胃口!
井焕答道:“她的胃口便是我的胃口,我欣赏的,她必定也愿意流连。”
九韶听了未置可否,虽然他认同井焕这种说辞,但听到耳朵里,总觉得不那么悦耳,口中,微微泛起了酸意。
井焕比他肚子里的蛔虫还懂他的心思,见状“嘿嘿”一乐,觉得总算是出气了。
要知道,结伴同行这几日来,他嘴上不说,但心中十分嫌弃井焕拖慢了他的脚步。对此,井焕摊了摊手,无奈道:“我也不想啊,但眼下我这情形特殊,饿了要吃,困了要睡,少了哪一样都不行。”
九韶很想怼他一句:你不吃不睡也死不了。但此言略显刻薄,有失风度,他便没有说出口,只腹诽了几次。
过了一刻酒菜上来,井焕一面品尝一面啧啧称赞,志在勾起九韶的好奇心。但他似乎天生与这三个字无缘,除了与羲华有关的事之外,并不能引起他丝毫的在意。
井焕又叹了他一句无趣,将酒凑到鼻下嗅了嗅,大赞了一声好酒,自斟自饮起来。
先前他们在魔界拼酒的时候,九韶为了给羲华解酒特意召出了《三界全书》,此书记载人间无烈酒,只是带着酒味的水。
参照于此,井焕这表情似乎有夸大之嫌。九韶再度腹诽他是个显眼包。
井焕知道他就是这么个死读书的性子,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况且《三界全书》不知是哪代文曲星君编纂的,迄今已过万年。
而万年时光如流水,已足够凡世沧海桑田几个轮回,这所谓的《全书》,大概早已过时了。
所以,凡人也能酿出烈酒,有什么奇怪?他九韶一个滴酒不沾的人,懂得什么叫好酒?!
井焕连干了一坛,这才觉得痛快,刚想叫第二坛,台子上的说书先生拍下九方木,结束了那一回传奇。
台下轰然叫好,诸食客皆十分给面子,赞美丝毫不吝啬。说书先生看到了小二递过来的笺子,见到打赏不由心中一动,暗道好阔气的主儿,不由手中折扇一合,卖力地说了起来。
“有位客官想听些新鲜事,正巧,这里有一桩,日前方从西边的迷鹿津传过来,小老儿不知虚实,且说给诸位听听,是真是假列位一众参详。”
“啪!”
“话说三日前,迷鹿津一户人家闹起了鬼。”
听到这个起头,井焕顿时失去了兴趣,他知道羲华最怕鬼这种东西,即便再新奇有趣,以她那缩头鹌鹑的性子,多加十成赌注她都不会去。
但九韶却反常地有些在意,他微微蹙眉,听得极为专注。
九韶注意的定然有其特别之处,井焕认这一点,于是他便也沉下心来听——而当他听到一把折扇幽然悬于暗夜之中,扇面上的一副黑白色的《竹枝图》鲜血淋漓,殷红的血珠子一颗一颗地滚落下来,仿佛泣血的美人瞳……
台下一片嘶声,民间忌讳鬼怪,有个别胆小的已经吼道:“别讲了别讲了,裤子快要尿了!”
恐怖的气氛刹那间消失于无形,食客们哄堂大笑,纷纷调侃那人:“喂,胡二,咱们还都吃着饭呢!”,“你当真尿了裤子?别说你背着自家娘子出来喝酒,怕她罚你,故意尿的吧?”,“你这胆子针鼻大小啊,这才哪儿到哪儿,区区一把扇子就见了真章不成?!”
他们兀自开心,九韶却和井焕对视一眼,彼此都在对方的眼睛中,看到了意味深长。
井焕酒也顾不上喝了,叫了他一声:“九韶!”
九韶点点头:“熟人!”
若是一般的鬼怪,羲华定然扭头便走,但若是这故事的主人公是画扇,那便另当别论了。
先前离开魔界的时候,井焕不是没惋惜过画扇,毕竟是第一个动了他心弦的姑娘,他们在魔界度过的那短短数月,比他这千年来漫长的光阴都要鲜明深刻。
但鲜明归鲜明,深刻再深刻,他与她之间,似乎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他对她不告而别,唯一留下的,是那日同游时,他买下的簪环钏坠链五件套。
当时他买是真心买,送却不是真心送,不过是因为那一日他第一次见识了她的心机和手段,对她利用自己而心生芥蒂。
画扇看出了他的心思,所以没收,那套首饰便一直存于他的乾坤袋中,被他临走时放在了他们于她府邸中常呆在一起的水阁中,算是个临别念想。
而画扇留给他的,则是至今仍滞留于身,狗皮膏药一样摆脱不了的“神驯散”。
井焕倒没有怨恨她的意思,很多时候他甚至觉得这样挺好,有酒喝有饭吃有钱花,凡人的快乐是九天之上那些清心寡欲的天神所体会不到的。
打个比方吧,凡人上赌场和神仙上赌场便大不一样。赌,无论是掷色子还是推牌九,还有最简单不过的猜大小,玩的都是一个心跳。可以神仙的五感,这些都是秃子头上的虱子,闭上眼睛都能赢得了,岂非无趣很多。
没有法力虽然诸事不便,但只要有钱,依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逍遥快活,井焕觉得自己总算是理解羲华的执着了。
好了,话说远了。如今距离魔界新主掌事不过区区十数日,画扇是怎么把自己沦落到这般境地的?真身泣血,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井焕看了一眼九韶,后者当即道:“走,去迷鹿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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